各位大大!小弟想請問各位大大一件事,小弟買了一間房子已經完成頭兩次的匯款約200,將錢轉入指定的履保專戶,賣家因為另外買了房子需要動用此專戶的錢約150,想請問網上的各位大大這是可以的嗎?對於我們買家是否有保障?在煩請各位大大回覆了!謝謝
好工作難找 wrote:各位大大!小弟想請問...(恕刪) 基本上你的合約一定有寫到這一點...大部份是賣家在交屋前可預先動用(提領)的金額為總價的6%或是60萬元(上限)畢竟都會賣房子了人家也需要錢阿!
lesliech2002 wrote:大部份是賣家在交屋前可預先動用(提領)的金額為總價的6%或是60萬元(上限) 前幾年透過仲介賣過2次房子也都有辦履保,在交易程序中一毛錢都沒拿到,只有賣方負擔的稅金與仲介費可以由履保戶支出,交屋完成之後履保戶內的屋款才匯到指定戶頭。
好工作難找 wrote:各位大大!小弟想請問...(恕刪) 仲介一定想盡辦法要你答應!!讓賣家動用履保的錢!但是,跟仲介相反的才是對的!!! 不然你請他簽本票,做連帶擔保!!! 打死他!他也不會簽啊!!!這樣你都還不知道該怎樣做....那也沒辦法啦...台灣真是個詐騙的好所在!!!
ysc_kyy wrote:在交易程序中一毛錢都沒拿到,只有賣方負擔的稅金與仲介費可以由履保戶支出,交屋完成之後履保戶內的屋款才匯到指定戶頭。 如果履保帳戶是賣方要繳土地增值稅,樓主應該可以准許動用賣方不繳稅,交屋留成自然會拖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