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小弟想請問各位大大一件事,小弟買了一間房子已經完成頭兩次的匯款約200,將錢轉入指定的履保專戶,賣家因為另外買了房子需要動用此專戶的錢約150,想請問網上的各位大大這是可以的嗎?對於我們買家是否有保障?在煩請各位大大回覆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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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工作難找 wrote:
各位大大!小弟想請問...(恕刪)

不可以,不應該答應,除了與本次交易相關的稅金、仲介費之外,其他不可動用。

好工作難找 wrote:
各位大大!小弟想請問...(恕刪)


當然不行。不論任何理由,不過就失去履保的保障了。

好工作難找 wrote:
各位大大!小弟想請問...(恕刪)

基本上你的合約一定有寫到這一點...
大部份是賣家在交屋前可預先動用(提領)的金額為總價的6%或是60萬元(上限)
畢竟都會賣房子了人家也需要錢阿!
lesliech2002 wrote:
大部份是賣家在交屋前可預先動用(提領)的金額為總價的6%或是60萬元(上限)

前幾年透過仲介賣過2次房子也都有辦履保,在交易程序中一毛錢都沒拿到,只有賣方負擔的稅金與仲介費可以由履保戶支出,交屋完成之後履保戶內的屋款才匯到指定戶頭。

好工作難找 wrote:
各位大大!小弟想請問...(恕刪)

仲介一定想盡辦法要你答應!!讓賣家動用履保的錢!
但是,跟仲介相反的才是對的!!! 不然你請他簽本票,做連帶擔保!!! 打死他!他也不會簽啊!!!

這樣你都還不知道該怎樣做....那也沒辦法啦...
台灣真是個詐騙的好所在!!!
人有三種贏家模式無法複製: 別人的出生。 別人老爸有錢。 別人有遺產繼承! 別把老輸當老師

ysc_kyy wrote:
在交易程序中一毛錢都沒拿到,只有賣方負擔的稅金與仲介費可以由履保戶支出,交屋完成之後履保戶內的屋款才匯到指定戶頭。


如果履保帳戶是賣方要繳土地增值稅,樓主應該可以准許動用

賣方不繳稅,交屋留成自然會拖到
我當買方時,我也有答應給賣方動用
我當賣方時,我也有請我的買方給我動用,因為另外買房頭期款不夠

lesliech2002 wrote:
大部份是賣家在交屋前可預先動用(提領)的金額為總價的6%或是60萬元(上限)

有一個上限的,我先前也有讓買家動用
不過只有幾十萬
我是水瓶子,請叫我瓶子,英文是叫不出來的啦,我什麼都沒掌握好,如今我能做的就是抓住騎單車的這快樂時光
...基本上經過買方簽署同意書就可以
不過建議不要
太複雜了
就算是賣方說要清償貸款也應該會由代書負責處理
對買方來講會比較有保障

買賣最好單純化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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