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管委會沒成立,遠雄已經收管理費了,但是只針對店家收,引發店家集體不滿。店家不能用公設,不能進大樓,反而要收,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真正使用者遠雄每天自己帶看空屋,及入住戶卻不收。不跟住戶收公設也不開放,果然很黑(朋友是住戶,也希望快收,趕快開放,不然花一堆錢在公設,等到它開放要幾年,看的到用不到)。至於品質,入住一年後就知道了。另外提醒要買的人要看清契及社區規約草約。不要被陰了。三峽遠雄耶魯提撥共同基金就被他們説成是交空戶的管理費,知法玩法,慘遭法院打臉,連結如下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10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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