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管委會沒成立,遠雄已經收管理費了,但是只針對店家收,引發店家集體不滿。店家不能用公設,不能進大樓,反而要收,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真正使用者遠雄每天自己帶看空屋,及入住戶卻不收。不跟住戶收公設也不開放,果然很黑(朋友是住戶,也希望快收,趕快開放,不然花一堆錢在公設,等到它開放要幾年,看的到用不到)。至於品質,入住一年後就知道了。另外提醒要買的人要看清契及社區規約草約。不要被陰了。三峽遠雄耶魯提撥共同基金就被他們説成是交空戶的管理費,知法玩法,慘遭法院打臉,連結如下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10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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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像能回答這位.居心人士

我想您應該是住彩虹.有在錸麗承租的店家(那很清楚是誰了)

你不是住戶為什麼要進大樓?我猜您想從大廳坐客梯進去倒垃圾.

那都開放從停車場進去.而且大部分住戶拿垃圾都做貨梯.你為什麼要拿垃圾堅持坐客梯

集體退租.那請趕快

國儷不可能退租.搖飲自己是住戶.不可反映不能進大樓.很清楚你是谁了
反正您生意也不好.但店裡 model 45 chair 很有品味.
Harrd wrote:
我好像能回答這位.居...(恕刪)

果然釣出業務護航,使用者付費觀念,不用挑語病。果然是大財團,連業務說話都是鼻子出來,所以才要提醒消費者,簽約前簽約後嘴臉。
我是誰一點都不重要,文章內容是否屬實才重要,另外你的文章有沒有個資法問題,自己好好研究一下

snowbin wrote:
現在管委會沒成立,...(恕刪)

還以為是三峽北大的店家 ~ ~"
先問問您的居心

你有無po你住隔壁的文章,你剛刪掉了.

若洩漏.是您洩漏您自己
讓網友去對號猜對.

說店家有一張model 45 叫洩漏個資
您小朋友嗎
Harrd wrote:
先問問您的居心

你...(恕刪)

那已經足以讓别人知道你說誰了吧,不要護航護到自己違法了。當然我不是法官,我無法說真會有罪。
snowbin wrote:

那已經足以讓别人知...(恕刪)

沒有居心,就只是陳述一件事的事實。
到處po的居心在哪?

~~~~~
snowbin wrote:
現在管委會沒成立,...(恕刪)
Harrd wrote:
到處po的居心在哪?...(恕刪)

這叫善意提醒消費者要留意自己權益,尤其是社區規約草約是一般消費者不會注意到的,我們又不像大財團有錢可請律師。如果不是事實,你可以辨駁,而不是只會攻撃。
Harrd wrote:
到處po的居心在哪?...(恕刪)

遠雄以起造人身分取得管理負責人身分,非推舉出來,規約他們説算,所以才要提醒消費者詳閲,這樣要有什麼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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