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小弟自宅繳納管理費方式
屬本人的建議和想法...
感謝各方踴躍討論~
預計九月中對本華廈提出臨時會議(依法可循)
本人暫時退出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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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 我對於社區如果用人頭算管理費想法如下
1. 戶籍需遷至社區地址,戶籍成員關係需詳載
2. 戶籍成員=社區成員
2. 每戶社區成員需繳交管理費xxx元
3. 每戶社區成員都可擁有決議權 ,非該社區成員除外
4. 非社區成員,居住不得超過X日,超過X日需補貼管理費
5.遇重大修善,且公共基金不足時,繳交方式依社區投票決議而定
但不可違反公平正義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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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我發現網友吐槽這樣不可行呀...想想沒錯 ^_^""
如果多數人買來也不住也不遷戶籍的話(可能另有打算)...他當然也不覺投票,對他來講有啥損失
,那這樣管理費就很有可能短收,而且連管委會有有可能成立不起來...
所以這種想法太過理想!!!
kdw63121 wrote:
1. 戶籍需遷至社區地址,戶籍成員關係需詳載
2. 戶籍成員=社區成員
2. 每戶社區成員需繳交管理費xxx元
3. 每戶社區成員都可擁有決議權 ,非該社區成員除外
4. 非社區成員,居住不得超過X日,超過X日需補貼管理費
5.遇重大修善,且公共基金不足時,繳交方式依社區投票決議而定
但不可違反公平正義為原則
我個人認為有關大筆金錢的繳交,還是事先先說好比較好,不然到時如果意見不合很容易吵起來,而且"不可違反公平正義為原則"這句話太抽象了,A說合公平正義原則,B說不合。
至於戶籍需遷至社區,哇!這更挑戰不少人的選擇,有的人是因為學區,有的是賺政府補助,還有的是長輩輪流居住的問題。
至於現在會用坪數還繳交管理費,主要還是因為簡單、方便、易於實施與查核,而且管理費用於維護公設,照所有權大小來分擔也很合理,但是也發展出許多不同的配套,之前已經很多網友都有說明了,如停車位要另外繳清潔費,公設使用點數等,加入了使用者付費的精神。
不過都退出此文了,幹麻還留題外話呢?不過還是祝你提案通過。
有時候真的比較特別的是很多時候小坪數的住了一堆人, 但大坪數的人口反而單純, 小弟的社區也是如此. 但台灣就是以坪數來計算, 蠻特別的, 卻鮮少有人提出來討論, 有提出也是一下就被壓下去.
用電梯來舉例的人, 也是很特別, 很像是共產主義, 大家拉成一致, 但其實有一半以上的住戶其實是卡另一半住戶的油的. 大家是否真的有想過? 像小弟的社區, 從兩房到四房都有, 兩房看起來坪數最少, 但出入人口反而是最複雜, 也比較不單純, 但管理費是最少的, 怪哉.
有些集合式住宅因為大部分的房型和坪數大同小異, 所以用一個標準來收取管理費, 很合理, 但不是所有的集合式住宅都是如此建造, 很多都是從 10 幾坪到 50 ~60 坪都有, 有些甚至是別墅與大廈混和, 這些用單一的坪數來計算管理費, 其實都是很奇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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