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要抽煙是要有很有錢才能抽

silentocean wrote:
  如果可以跟原發文...(恕刪)


有觸法就上法院說 這是個法治社會

每個人對事物的看法不一樣

我爭對的是沒有人可以自行訂製規則要求他人遵守

還有什麼LP的請勿涉嫌人身攻擊或謾罵

討論個話題而已 成熟點
公說公有理 婆說婆有理

建議樓主打電話去煙害防治法的主管機關(衛生署國民健康局?) 問看看

f126153 wrote:

有觸法就上法院說 這是個法治社會

每個人對事物的看法不一樣

還有什麼LP的請勿涉嫌人身攻擊

討論個話題而已 成熟點




連基本尊重和合群都不懂的人 好意思說這是法治社會?


說有LP就算人身攻擊..?? 那我要問陳前部長算不算囉


該成熟點的是誰??


真替你鄰居感到可憐
敝人抽了大約18年的菸吧
兩年前戒了
相關的原因有不少
但是最主要的一點就是:
"願賭服輸"
所以兩年來沒再碰過菸~也不打算再碰了...

戒掉了當然有不少好處

還有個最大的好處是
不用當"弱勢"....
到哪裡都被人趕

說回來,隔壁的也有抽煙
晚上都會聞到煙味
不用說樓下的抽也是聞得到......
每次敝人都笑笑的說:隔壁的又再抽菸了
因為家裡其他老小沒人聞到
偏偏是敝人這個才戒兩年的人聞到
他們都覺得不可思議~

真的對菸味敏感的人
就算在四樓也是能聞到一樓飄上來的菸味

至於喜不喜歡那個味道
就拿前一陣子某家便當店炸排骨的油煙味被抗議
環保局就開罰單的事來看
味道這東西有個標準嗎?
閣下不喜歡,不一定每個人都不喜歡


但是有機會,還是戒了比較好,起碼在討論這種事時
不會好像抽了菸就是萬惡不赦理虧在先~
PCDVD OC化, Mobile01 PCDVD化,下一個會是哪一個? 雙重標準了不起? 不能接受事實真相,繼續矇眼是你的事,愛檢舉回報請,停權就停權吧
翻了11頁,包括板主在內多數是情緒性發言。

集合住宅的住戶,本來就是應本著『尊重』來相處,對於法律沒有規定的,規定不周詳的,只有要尊重或者不鳥他兩個選擇而已。

以目前的菸害防治法,在自家陽台抽煙當然不犯法,如果自認這是私領域,又沒犯法,當板主看到那張公告的時候,也不必心情不好,把它撕掉就好,憑什麼貼,板主就憑什麼撕。

至於敲地板、天花板報復的,只要不超過『噪音管制』分貝,在自己家裡,當然愛怎麼樣就怎麼樣。

不過,大家都是鄰居,互相尊重才比較好些,自認受害者可以提出來溝通,被認加害者盡可能在可以接受的範圍減少對別人的影響。世間事沒有十全十美,彼此各讓一步不就相安無事了。
ltelung wrote:
現在的人怎麼都喜歡牽拖鬼扯 無限上綱阿.

有LP就自己關在房間抽啦 愛抽還會怕自己家有煙味 有夠自私

不影響別人 你愛怎麼抽就抽

陽台抽 就是會影響別人不是嗎~



其實你在路上走路也可能會有人看你不爽
可以的話請你也關在自己的房間
不要影響到別人的眼睛
ltelung wrote:
連基本尊重和合群都不...(恕刪)


您文章的意思不是說不在房間裡抽煙=沒LP嗎

您替我鄰居感到可憐我該替他說聲謝謝嗎

呵呵

您好成熟
請問一下開版大
能不能把你那份公告貼圖出來阿,我也想貼一張在我家樓下
萬分拜託拜託~
我都在廚房抽,打開抽油煙機 , 要不要試試看~~~
沒錯!抽菸的人就是軟柿子,而且是顆犯錯的軟柿子,
對一個犯錯的軟柿子,不罵你罵誰?
只要不抽菸你就不是個會被罵的軟柿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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