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主動掃狗屎也錯了嗎!?

EVA001 wrote:
那也是我買房時候多付...(恕刪)

你可以換個方式來想,
管理費是用來管理和打掃你在公共區間所持有的比例,所以比例越高花費越多,因為需要更多人力資源打掃屬於你的公共區域,反正怎麼解釋都可以,使用頻率決定也是一種解釋,
最後的重點是,
多數所有權人怎麼決定就是了
大酥團最高絕學,無視大法,,,

weison1207 wrote:
你可以換個方式來想,
管理費是用來管理和打掃你在公共區間所持有的比例,所以比例越高花費越多,因為需要更多人力資源打掃屬於你的公共區域


還有大大看得懂小弟在表達甚麼想法~~真開心~~
weison1207 wrote:
多數所有權人怎麼決定就是了...(恕刪)


我同意這個說法, 在這裡純討論, 想要大家了解用坪數計算不是一個全然合理的方式罷了. 當它發生在你身上的時後, 如果還能如此處之泰然, 只能說您真大器.

另一個歪理是屬於我的公設? 所謂公設就是公共的, 有什麼是你的我的? 無法理解這種硬掰的解釋. 就算是你把一整樓都買了下來, 梯廳還是屬於公共的, 不要把它扭曲掉.
EVA001 wrote:
另一個歪理是屬於我的公設? 所謂公設就是公共的, 有什麼是你的我的? 無法理解這種硬掰的解釋. 就算是你把一整樓都買了下來, 梯廳還是屬於公共的, 不要把它扭曲掉.

您當初幹嘛要屈從這個歪理~~既然公設是公共的~~為何您要多付出錢來買呢? 您要跟建商抗議說您只要公設部分依戶數平均來付錢~~多的你不想買~~那不就得了!?
要不就叫政府修改制度到您滿意您才買~~不然就買透天厝囉~~
EVA001 wrote:
大家不覺得仔細想想, 用坪數來算管理費, 真的是合理的嗎? 我可以接受住戶大會大家表決, 但是在這裡一面倒支持這種似是和非的言論, 是我想提出來討論的.(恕刪)


  你不能你自己認為這種言論似是而非,就說別人似是而非... 也許是你自己根本沒搞清楚罷了...

  實際上你拿到的權狀坪數,公共部分就是比別人多,所以你確實佔有比較大比率的公共空間,這也是賴不掉的,那為了比較高比率的公共空間負擔更高的管理費,不是很合理嗎?

  除非你能跟建商說好,你的公共空間分開買,但說真的,這是不可能的...

  你只看「使用」的部分,不看「真正擁有」的部分,這才是最大的盲點...
EVA001 wrote:
另一個歪理是屬於我的公設?

這位大哥,你真好笑,別人講的理由就是歪理,就是似是"而"非,
您要不要回去思考一下您的邏輯,基本上大多數人的意見,通常也就是比較合理的正解,

如果公設沒有你的部分,你是不是把權狀拿出來,把主建物和附屬建物的坪數加一加,然後把多餘的部分去申請拿掉,因為其他部分沒有你的所有權。你如果拿掉後,我就支持管理費均分。

懶得回了,講的好像自己很客觀,結果能接受的意見根本就是自己一開始就訂好的。

大酥團最高絕學,無視大法,,,
如果這樣, 那以下這社區不吵翻天才怪!

小弟曾住過這社區
這社區不大, 在此基地上有五戶的透天獨門獨院的住戶, 再加上一棟14層的雙拼大樓, 共32戶
透天的五戶有自己的停車場在自己的前院, 而14層大樓住戶的停車場在整個基地的B1和B2
14層大樓有LOBBY, 但獨門獨院的透天戶幾乎都不會經過,
社區有保全和物管在14層大樓的LOBBY, 但保全只能看到大樓住戶的進出, 看不到透天住戶的五個大門(只能透過監視器看到)

這管理費要怎麼收呢?
weison1207 wrote:
這位大哥,你真好笑,...(恕刪)

weison1207 大大您在買現住的房子時,應該就知道下列事項吧?!
1.權狀中所包括的共同使用部分面積(公設比)!
2.管理費是依坪數大小來計算的!
管理費是否要由住戶來平均攤分,係由貴社區所有區分權人來決定,
您能做的就是在住戶大會提案並說服貴社區的其他芳鄰願意支持您的提議!
而其他網友頂多是在這搖旗吶喊或是分享個人的不同看法罷了!
只有為別人而活的生活,生命才有價值。
tiway wrote:
weison1207...(恕刪)

我知道阿,
怎麼可能連這個都搞不清楚就買房子,
我又不是含著金湯匙的好命人....
大酥團最高絕學,無視大法,,,
shjjlhisauo wrote:
如果這樣, 那以下這...(恕刪)


您分享的社區正是類似小弟所想說的, 如果住的是這社區的透天單位, 坪數計算是以總樓層面積計算, 透天通常會飆到 70~ 80 坪以上, 因為算法將會是每層樓坪數總和, 這樣按坪數計算合理嗎? 小弟周遭有很多朋友是這樣子的喔.

小弟只是想表達以坪數計算管理費之不合理性, 但一直也都同意由住戶大會表決, 這裡純討論. 也許有一天這將顛覆以往的概念.

小弟並非此案例中透天的住戶, 純觀察並提出討論. 大部分的人居住在此案例中的大廈時, 通常都會非常贊成案坪數計費, 反正繳的少, 公設使用一樣, 暗爽的多. 通常這類型的集合式住宅, 透天戶也是弱勢, 因為戶數少, 通常無法推翻多數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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