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se Ann wrote:
除了J大及A大對於物...(恕刪)


在此想重申一下:

本社區是第一屆,許多制度方興未艾,除了要建立各種制度,還有許多繁雜事務需要周旋於建商與代銷間,也還有很多需要點交、保固等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當然,很多層面確實需要一段磨合期來彼此調整適應;但同時為了加速上軌道,強而有力有經驗負責任的物業管理公司來協助輔佐管委會就真的是刻不容緩了......
分享文章:
http://blog.yam.com/tmmap/article/7242506

我們的物業管理公司是哪間阿,有人知道嗎 ?
有公告收支明細了嗎 ?
會議內容有公告嗎?
不是說7天會收到開會內容?
........大家還忍受的了嗎?

Administration wrote:
在此想重申一下:本社...(恕刪)


A大大說得沒錯,的確是刻不容緩,是該有強而有力有經驗負責任的物業管理

公司來協助輔佐管委會,

目前最需要的是讓管委會的人員能聽到我們的聲音,我們在這裏呼籲的效果

畢竟是有限的,

所以請認同者能發起你一言我一語的行動,遇到主委,委員或鄰居都可以聊一

下,一來可以與鄰居培養感情,一來可以凝聚共識,

大家加油,優質社區是需要大家各盡一份力地,
電梯又有兩個新公告,第一是説明今天(10/8)來檢核過關,無再有違規情事....
第二是要再召開會議....

我是想說,大家與其在01這邊絞盡腦汁無濟於事,乾脆大家這次多多撥空與會,直接與委員總幹事們面對面理性地説清楚講明白,once and for all,不知一些較為嫻熟法規,以及一些有提出很好建議的大大們意下如何?
請問甚麼時候又要開下一次會議,請麻煩告知,感恩
Dear all~
今晚有機會遇到了總幹事,順便問一下機車問題。
他很高興的答覆我說,自從把之前大夥很"抓狂"的機車位
塗銷後,建管會有來履勘,明確說出咱們社區並無"違法事宜"
而且B1機車位可以合法使用。
另一方面,機車停放問題,可以將機車停放在汽車格邊,
但以不侵犯他人利益為考量,並以車位主才可以停放,應該就
是所謂的"專用車位"吧!
聽到了這個好消息,心中石頭總算落下,現在要處理的也就
剩下"不侵犯他人利益"問題。哈哈~~我相信這問題更棘手,
管委會應該也會很頭痛,不過~事情告了一段落,總比原地踏步
來的好。諸公認為呢~~?
"新莊捷運線加油"~~

PS:10丨15號是管委會的例行會
kimi_wu8122 wrote :請問甚麼時候又要開下一次會議,請麻煩告知,感恩...(恕刪)


10/15(一) 20:00
lcl0811 wrote :Dear all~
今晚有機會遇到了總幹事,順便問一下機車問題。
他很高興的答覆我說,自從把之前大夥很"抓狂"的機車位
塗銷後,建管會有來履勘,明確說出咱們社區並無"違法事宜"
而且B1機車位可以合法使用。
另一方面,機車停放問題,可以將機車停放在汽車格邊,
但以不侵犯他人利益為考量,並以車位主才可以停放,應該就
是所謂的"專用車位"吧!
聽到了這個好消息,心中石頭總算落下,現在要處理的也就
剩下"不侵犯他人利益"問題。哈哈~~我相信這問題更棘手,
管委會應該也會很頭痛,不過~事情告了一段落,總比原地踏步
來的好。諸公認為呢~~?
"新莊捷運線加油"~~

PS:10丨15號是管委會的例行會...(恕刪)


所以也就是說,除了建商原本在B1規劃的那40多個機車位,後來多劃的那些不管白線黃線的,都算是違規囉? 那是否也就是完全無法做變更增設?

Administration wrote:
所以也就是說,除了建...(恕刪)

DEAR A大~
這部份我也不大清楚~還是需由管委會出來說明~
但是聽他們說~建管會說我們毋需變更耶!!
lcl0811 wrote :

Administration wrote:
所以也就是說,除了建...(恕刪)


DEAR A大~
這部份我也不大清楚~還是需由管委會出來說明~
但是聽他們說~建管會說我們毋需變更耶!!...(恕刪)


我的解讀是,新增劃的車位既然都已經塗銷了,他們來覆查,當然過關囉不是嗎.....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59)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