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se Ann wrote:
除了J大及A大對於物...(恕刪)
在此想重申一下:
本社區是第一屆,許多制度方興未艾,除了要建立各種制度,還有許多繁雜事務需要周旋於建商與代銷間,也還有很多需要點交、保固等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當然,很多層面確實需要一段磨合期來彼此調整適應;但同時為了加速上軌道,強而有力有經驗負責任的物業管理公司來協助輔佐管委會就真的是刻不容緩了......
lcl0811 wrote :Dear all~
今晚有機會遇到了總幹事,順便問一下機車問題。
他很高興的答覆我說,自從把之前大夥很"抓狂"的機車位
塗銷後,建管會有來履勘,明確說出咱們社區並無"違法事宜"
而且B1機車位可以合法使用。
另一方面,機車停放問題,可以將機車停放在汽車格邊,
但以不侵犯他人利益為考量,並以車位主才可以停放,應該就
是所謂的"專用車位"吧!
聽到了這個好消息,心中石頭總算落下,現在要處理的也就
剩下"不侵犯他人利益"問題。哈哈~~我相信這問題更棘手,
管委會應該也會很頭痛,不過~事情告了一段落,總比原地踏步
來的好。諸公認為呢~~?
"新莊捷運線加油"~~
PS:10丨15號是管委會的例行會...(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