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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0
mikehuang wrote:
中間很多弔詭的地方
攤商承租, 1期3年, 滿2年可以申請轉讓... 那這個轉讓辦法是什麼?? 是交由市政府公開公正的抽籤嗎? 還是給攤商自己私相授受?? 會不會如ncc大大說聽到的八卦那個傳言金額呢??
假如是給攤商私相授受, 也沒有傳言的那金額, 那承續攤位權利的人, 就擁有下一個優先續約權... 這樣也不對, 那邊很難會有公平公正的競爭了! ...(恕刪)


依零售市場管理條例第9條第1項規定:「公有市場之攤(鋪)位使用優先順序如下:一、原與設立公有市場之主管機關訂有使用市場攤(鋪)位契約者。二、基於特殊需要經直轄市、縣(市)或鄉(鎮、市)主管機關輔導安置者。三、取得一般性攤販營業許可者。四、設立公有市場之主管機關公開招攬者。」及同法第10條第1項及第4項分別規定:「申請使用公有市場攤(鋪)位,應填具申請書,向設立公有市場之主管機關提出;經核准後,應於簽訂契約之次日起1個月內,加入市場自治組織成為會員後,始得營業。」、「第1項申請人經核准使用公有市場攤(鋪)位後,應自行經營,不得轉租或分租,非滿2年不得轉讓。」同法第15條又規定,公有市場攤(鋪)位使用人非有「使用人死亡」及「使用人因身心障礙或年老體弱不能親自經營」等情事之一,不得變更使用人名義。同法第17條規定略以:「……終止契約及經同意解除契約收回之市場攤(鋪)位,由設立公有市場之主管機關得依第9條第1項規定受理攤(鋪)位之使用申請。」次依同法第23條第1款規定:「有市場攤(鋪)位使用人有下列情事之一,經書面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廢止攤(鋪)位使用,並終止契約,收回攤(鋪)位:擅自將攤(鋪)位轉讓、轉租或分租者。」綜上,如果是市場處依規定管理公有市場之轉讓的話,應不致有傳說中的轉讓金;倘私相授受的話,又恐有違反法令之規定。除非,有另訂相關管理辦法(待確定)或攅法令漏洞。

新北市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轉讓辦法
不知道還有沒有機會掉下來一些啊......((期待

nccutony wrote:
依零售市場管理條例第...(恕刪)


有沒有私相授受 我也不清楚, 沒有當然是很好~

這類公有市場攤位的確本來就有一些遊戲規則~
只是讓人納悶的是, 政府的遊戲規則 有什麼需要再評估要不要公告呢??
雙北市淹水一級警戒,包含汐止

或許可以控制一下房價喔~~不過目前依照我昨天經過的區域~頂多是小部分小積水~沒啥看到有淹水~昨晚下的雨搞得像颱風依樣~~去超商一趟~身體都濕一半了~~@@


500522 wrote:
不知道還有沒有機會掉...(恕刪)
我把前文提到的一級淹水警戒區貼出來分享一下

台北市
中正區、信義區、萬華區及大安區
新北市
永和區、汐止區、板橋區、土城區、新莊區、樹林區

昨天新聞猛播的大湖公園
聽起來和看起來似乎有點嚴重
但是內湖區卻不在警戒區內,蠻有意思的。


水利署在針對台北市發布一級淹水警戒,因台北站3小時雨量已達130毫米,如持續降雨、轄內易淹水村里及道路可能已經開始積淹水,另原先對新北發布的二級淹水警戒也變更為一級警戒,建請民眾即時進行淹水通報及應變。

目前北市一級淹水警戒區包含台北市的中正區、信義區、萬華區及大安區,以及新北市的永和區、汐止區、板橋區、土城區、新莊區、樹林區。查詢管道:http://fhy.wra.gov.tw/Pub_Web_2011/ 。
bosimeiya wrote:
我把前文提到的一級淹...(恕刪)


汐止昨天晚上的降雨量實在驚人,清晨過後已經疏緩很多,已經不在警戒範圍了。
倒是永和以及板橋,清晨過後的雨量爆增,成為一級和二級警戒區了。




早上八點過後的降雨還是集中在山區為主,
不過現在開始,汐止的降雨量似乎又開始增加了,不要掉以輕心。



不淹神話破功@@這標題實在是......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521003304-260402

早上我從樟樹二路底出門時,還打開窗戶從高樓遠望基隆河水,河水只是淹過河內低矮的草地,連河堤的一半都差很遠,真不知道哪裡淹水了,哪裡破功了,南陽街應該只是積水,不是淹水!!!而且交通也一路順暢到南港展覽館站^^(標題應該下:汐止難得積水)

不過,如果這個謠傳可以讓汐止房價稍稍降個溫也是好處...呵呵!!!

而且依照以前慘痛經驗,汐止如果淹水,也絕不會是從南陽街開始淹XDD
松山區有個地下室淹水了


bosimeiya wrote:
台北市
中正區、信義區、萬華區及大安區
新北市
永和區、汐止區、板橋區、土城區、新莊區、樹林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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