汐止尋屋趣-關於汐止的物件大家可以一起在此討論喔!

Andyj大大的建議不錯,就取名"天空電動步道暨商店街新建工程".....好酷!!!

然後就以台鐵樟樹灣站的地址施作天空電動步道的交會站,往前可以電動到南港展覽館,支線可以電動

到社后,要不要再弄個電動纜車之類的XDDD

台鐵不做樟樹灣站就算了,搞不好我走的都比電動步道快!!!所以我也不期望在不做台鐵樟樹灣站下,

還去搞個電動步道銜接汐科~~~~


TO:Chinglu,我的意思不是台鐵樟樹灣站不蓋了,民生汐止線也不蓋了!!!我只是嘲諷台鐵樟樹灣站不蓋了,要建個電動步道銜接汐科站,那可不可以也同樣建個天空電動步道到社后,這樣社后居民就可以搭電動步道到汐科搭捷運化的台鐵,如此民生汐止線也不用做的意思!!!

水果日報說汐止房價下跌了!!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roperty/20140609/412964/%E3%80%90%E6%88%BF%E5%B8%82%E9%BB%91%E7%99%BD%E9%9B%86%E3%80%91%E6%B1%90%E6%AD%A2%E5%B1%8B%E4%B8%BB%E9%99%8D%E5%83%B9%E3%80%80%E8%B2%B7%E6%96%B9%E4%B8%8D%E8%B2%B7%E5%B8%B3

時機歹歹,政府喊打房,阿土伯最近走訪雙北地區,聽到不少案場和房仲都哀哀叫,表示最近2~3個月買氣就像溜滑梯,一口氣掉了好幾成,還有掉至少5成的勒!阿土伯我說啊,重點是房價到底降不降?


果不其然,最近推案不少的新北市汐止地區,新案推推推,正當阿土伯內心OS市場有這麼夯嗎?就有不願具名的房仲業者來爆料,汐止的中古市場近期來客掉5成,成交量少說也降低3~5成,屋主們可是急跳腳,豁出去把開價降了7~8%,沒想到,買方還不買帳呢,持續痴痴地等待房價降更多的那1天。

.........


捷運與台鐵陸續傳出對汐止的負面消息, 對房價的影響也會逐漸發酵的....
真有降嗎?

我看591的開價還越開越高...

中興路底的老公寓
頂樓加蓋開到1100

著實把我嚇了一大跳...

曉明之家 wrote:
Andyj大大的建議...(恕刪)


電動步道的另一頭可以接到大湖公園或東湖站...
這樣更酷,社后站也可以不用蓋了...

也不用轉車,只是這段比較沒商機可以做

escudolin wrote:
大尖山有600多公尺(101大樓旁的象山才標高183公尺)
...(恕刪)


剛剛上雅虎知識搜尋得出:

台北盆地東側的大尖山,海拔高度約460公尺

觀音山海拔高度616公尺

以上如有誤請指正,

我要說明的是按2014年起淡水河岸的都市計畫區建案高度

至少需低於山稜線高度的20%,也就是天際線管制,未來

淡水地區河岸將不會再有30樓的高層建築物,如果把這個

標準放到汐止大尖山(大尖山海拔遠低於觀音山海拔高度616公尺),

是否能在區公所週邊蓋29樓以上超高樓不無疑義?當然

這也要新北市府決定是否今後在汐止實施天際線管制?

現在可以蓋29樓表示已經過相關單位核準,但未來就不可知了?

有興趣淡水天際線管制問題與新聞的朋友,可上網搜尋喔!
Andyj,電動步道另一頭接大湖公園或東湖站...

我覺得可以結合休閒觀光風,大湖公園夜景不錯,透過電動步道玻璃帷幕可以臨高欣賞大湖公園夜色,搞不好會成為熱門人氣景點,而且東湖那裏也有東湖商圈應該是有商機的XDDDD

這樣台鐵樟樹灣站不蓋也有犧牲的價值XDDD
曉明之家 wrote:
Andyj大大的建議...(恕刪)


to:曉明之家>>我明白,但是我印象中民生線樟樹灣站
不是和台鐵共用一站嗎?

ps.台鐵樟樹灣站不是為了民生線設計的嗎?不然怎會和汐科站距離那麼近.
台鐵樟樹灣站的車站位址與捷運樟樹灣站的位址並不同~~~

前者,約在樟樹二路口右側,就是中油加油站對面(目前賣大西瓜);後者約在樟樹二路口左側至樟樹一路口,之前的設計圖,是將二者站體以通道貫通!!!

之前的故事很長,汐科站原址就是在目前樟樹灣站的位址,但因故才建在現址~~後來為了疏解汐科站的上班人潮,才提議建樟樹灣站~~~~不是為了民生汐止線才興建的!!!

我覺得北宜直鐵是最後一根稻草,畢竟台鐵同意建北宜直鐵,在現在女子看守所預定地附近建北宜直鐵隧道直接轉彎,通到平溪再到宜蘭,怎麼可能還會再去建台鐵樟樹灣站!!!???

曉明之家 wrote:
Andyj,電動步道...(恕刪)


這樣真的還不錯...而且興建費用比建捷運便宜吧...
只是電動步道的速度慢了點,到東湖站或大湖站可能要30分鐘才魯的到
曉明之家 wrote:
Andyj,電動步道...(恕刪)
所以說
如果大家有碰到里長時,千萬要提醒他這件事情
相信有很多里長根本搞不清楚這件事

andyj wrote:
復依據本法第3點規定,已劃定之學區,經學校或里長評估認有調整之必要時,由提案單位邀集相關學校及鄰、里長充分溝通說明後,做成會議紀錄始得提出列入區公所提案。跨區公所之提案,應邀請相關區公所及學校列席學區協調會說明。學區調整案應於每年11月底前報各區公所,並於同年12月底前由各區公所召開學區協調會,形成共識決議及建議調整案,建議案報由本府核定之。...(恕刪)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671)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