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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享國這塊地,當初是把數十個地主整合起來處理的,數量大概超過50戶以上,當然,有一半以上的人拿現金賣掉,但也有二十幾戶左右選擇換合建房子,但當初這群地主要合建的房子是被集中在理想國對面那塊地,而想合建換房子的也都有信託在家樂福對面的聯邦銀行,至於當中的合約是由"夆典"也出現在乙方。
重點來了,對面那塊地,在地主不知情的狀況下,被賣掉了,而且賣到第三手,第三手的開發公司現在不認有合建的事實,至於信託票據,是宏洋代表,但是也準備跳票,宏洋不願意出面兌現。那問題在哪呢?
1.當初合約上面的乙方"夆典"給付價金合法買下這塊地,但是,給付價金的對象非地主,目前有2x戶甲方(地主)沒拿到土地賣出的價金,所以現在有幾戶地主已經告發夆典須給付"地主"買賣價金,因為地主沒拿到合建房也沒拿到現金,目前官司已經在進行中,因此目前大家的建案是有官司在進行的。
2.因為有糾紛,所以以後除了本來就沒有的海景山景第一排外,可能會出現"XX還我地","XXX是xxxxxxxx"之類的布條,就在各戶的窗戶打開可見處。

小惡魔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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