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海新市鎮- 房事討論區 ( II )

不長眼 wrote:
耐人尋味??如果那...(恕刪)


如果是我家的,除非協調不成又理直氣壯才會po上網並找記者來處理。
但如果當局配合度高,民意代表又肯幫忙,我就不會po這些,免得節外生枝。

我現在比較好奇的是當局與民意代表都要幫忙了,但為什麼還要po上來,不耐人尋味嗎?
我們都是局外人,看看就好。

URAKI-KUO wrote:
蓋個軌道從別人土地...(恕刪)


講出來不會怎麼樣,就給補償而已。
影響範圍不大,補償也不會太多,政府不會省這錢落人口實。
真有問題疏忽可能性還比較大。
msds wrote:
如果是我家的,除非協調不成又理直氣壯才會po上網並找記者來處理。
但如果當局配合度高,民意代表又肯幫忙,我就不會po這些,免得節外生枝。

我現在比較好奇的是當局與民意代表都要幫忙了,但為什麼還要po上來,不耐人尋味嗎?
我們都是局外人,看看就好。...(恕刪)


協調成了嗎?
你我都是局外人..
會關心是早些年.家族在淡海的土地也碰過類似狀況
有時候協調會就是OOXX.甚至要地主惦惦吞下去.
記得我家是直接捐掉了..免得還要繳稅金.工程受益費

看人家PO文就說耐人尋味.
豈不是更耐人尋味..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不長眼 wrote:
協調成了嗎?你我都...(恕刪)


不是要開協調會了?地主也說確定跨到他們家土地上,那就等拿補償就好。
在協調會前上網寫給全國人看,不是很有意思嗎?
要寫也應該寫在細說上面,那邊有幾萬個在地人,行政官員與民意代表也都會看,真要尋求幫忙也應該寫在上面。
地不是我家的,但補償也是花大家的錢,不多關心一下?
msds wrote:
不是要開協調會了?...(恕刪)


當初會來這裡發表,就已經說過了,我要來留個發言紀錄
我也知道一定會有人說.....xxxx 都已經在協調了,還來留言....

相對的,若最後 政府置之不理,我再來發言, 一定又有人說... 為何一開始不阻止,明知道經過你上方,還不阻止,現在才放馬後炮..

其實怎樣做,都裡外不是人

2017/9/21 更新....
協商破裂,簡單來說 政府很奸詐, 內容就不說,以免又被人說我們長短
環評法大修正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須解決爭議課題
2017年9月20日‧星期三 〔記者劉力仁/台北報導〕
不能將所有問題丟給環評委員處理,導致環評委員須承受環境專業之外的政治壓力,也拖延審查時間


環保署今預告《環境影響評估法》修正草案,重點之一是主管機關環評會若認定實施開發對環境有重大不利影響,得變更原審查結論,必要時得廢止。
此次環評法大修正除了強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責任之外,還包括強化政策環評,再透過政策環評引導個案開發;訂定環評委員迴避規範,提升環評公信力;明確環評補正期限,以展延一次為限;環評通過10年未開發,環評失效;主管機關得變更或廢止環評審查結論;修訂環評追蹤監督機制;新增應環評之開發行為;定義環評書件種類;結論分類分為通過環評審查、應進入第二階段環評、認定不應開發、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者,還有審查結論撤銷,開發許可也失效。

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表示,為了讓環評更具有公信力,這次環評修法採取最嚴格的規定,譬如訂定環評委員利益迴避條款,環評委員如果為現任或是曾任職於開發單位,必須迴避參與審查及表決,中央部會或是地方政府如果有開發案或BOT案件,環評審查時,官派環評委員也必須迴避;開發單位如果想要展延補件,必須提出合理的說法,獲得環評委員同意之後始能展延;也希望目的事業機關負起責任,妥善把關,避免後續環評爭議不斷,各界又認為環評審查時間太長。


今周刊
數據顯示近幾年來淡海地區已成為大台北年輕人移民的熱區,在單身、頂客族甚或只有一個小孩的小家庭大量進住下,大大拉低了淡水區家庭人口數,每到假日都可看到大批年輕爸媽帶著小孩或毛小孩逛街購物的畫面。

新市鎮內的新市國小,已連續3年入學人數大爆滿,也證明了此一市場趨勢。

另外,淡海輕軌捷運預計2018年第一階段通車,儘管輕軌的旅客疏運能力遭受到市場懷疑,轉乘到市區的時間也還頗長,但總比目前的交通狀況好,也讓另一批年輕族群可搭著輕軌捷運來淡海選屋、購屋,除非後續建商在區內推案的力道與數量超乎預期,否則「鬼城」高空屋現象應該會慢慢獲得逐步改善。

少子化、老齡化是國內未來房市最大的隱憂,但是對於一些位在都會區邊緣的新興重劃區,即使是房市供過於求,即使是被稱之為「鬼城」,但在區域低房價及一切都新的優勢之下,即使還有不少年輕人仍游移不決在買或不買當中,還是會有另外一批批年輕生力軍往這些地方移動的。




侯友宜FB
106.09.21
德國人正在向我解說淡海線車廂的設計細節。
淡海輕軌是由台灣車輛公司與德國福伊特公司跨國合作,共同設計、製造、測試。
新北市當初在招標文件中就要求技術移轉,不只是考慮到未來營運維修,更重要的是要讓國內學習到輕軌系統的設計與製造,提升台灣的軌道技術能力。
小時候唱過一首愛國歌曲,「自己的國家自己救 自己的道路自己開」。從零開始,只要我們有技術移轉的決心,10%、30%、50%、70%,更高的自製率總是會讓我們越接近國車國造。
若是不走出這一步,永遠都是零。
leadtek1173 wrote:
2017/9/21 更新....
協商破裂,簡單來說 政府很奸詐, 內容就不說,以免又被人說我們長短,...(恕刪)


應該就是前面網友貼的補償條件.
政府要從你家土地上空過去.
就是無償...

Prince1981 wrote:
那個...可以問一下長輩,有沒有提到 補償費(區分地上權補償費)

穿越地上高度補償率表

工程構造物之下緣距地表之深度 地上權補償率
0公尺以上未滿9公尺 70%
9公尺以上未滿15公尺 50%
15公尺以上未滿21公尺 30%
21公尺以上未滿30公尺 15%
30公尺以上 10%

因為本來就很難捷運有經過的土地就徵收,如果能都徵收,那就直接蓋平面的就好了

捷運局應該不太可能那麼亂來,頂多就是雙方對於測量的數據(=錢)沒有共識...(恕刪)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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