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美一品花園】中永和第一宅實價

談這個題目覺得有點虛虛的,獎勵車位並沒有限制誰能停吧。需要注意的是『不限特定人士』使用如何認定,以目前此案停車位的狀況看來光住戶就不夠賣了,就算到時候開放,大家覺得是能搶得過住在裡面的住戶嗎?回到現實面可能比較真實些。
davekinglu wrote:
談這個題目覺得有點...(恕刪)


不是這樣歐

內政部於100年6月30日發布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59條之2,及廢止84年10月3日所作有關獎勵增設停車位供公眾使用,其「所有權人亦不應排除於公眾之外」之解釋

意思就是住戶不能算公眾,一定要是外人才能算

如果用技術來阻止外車入內停放就是違法

所以像帝寶、東方富域停車場都要給人臨停,才算是對公眾開放
我是住戶!我是讚成對外開放,新大樓都開放停車很好啊!附近環境會變的更好!原本的用意也在此吧。

patty001 wrote:
不是這樣歐內政部於100...(恕刪)


個人看這一段文字的意義比較像是這十幾個車位一定得對外開放。我想表達的是住戶一樣可以使用這些車位,所謂的公眾能不能搶得過住戶才是重點。
davekinglu wrote:
個人看這一段文字的...(恕刪)


這邊看病的、買菜的停車需求太高了

看看旁邊中興街露天停車場臨時停車排隊的盛況

尤其是來耕莘醫院看病的、探病的從早到晚都是車子一堆

吉美一品的停車場還是室內的

開放後在吉美一品下面臨停應該會一位難求

搞不好停車場入口還會大排長龍

我覺得住戶很難搶得過
除了停車位之外,
好像3樓的設施也須對外(游泳池,桌球,...)
我認為待管委會成立後應是如何收費會決定是否外部人使用意願,
附近停車30元/hr,若定價超過50元/hr,外部人不見得會去停,
3樓收費亦然。
patty001 wrote:
這邊看病的、買菜的...(恕刪)


所以才說『現在』如果有附近停車需求的,網溪國小地下停車場是不是比較實際一點呢?到吉美真的開放停車場的時間點,網溪的停車場也用了一陣子了,吉美開放停車的價格要是比網溪高很多,還有誰會想來停阿!況且如果真有觀察過中興街公有停車場的大大們應該知道,過了晚上7:00後其實慢慢的中興停車場空位就出來了。未來吉美住戶下班回家停車會搶不過一般民眾,我有點存疑就是了。

這中間可操作的事情太多,我一直講的是現在談還早了些,要再觀察一下子。希望吉美住戶不要給人那種『為富不仁』的感覺喔。
wow_jimmy wrote:
除了停車位之外,好...(恕刪)


同意您的看法,要是他們管委會弄成什麼俱樂部的型態在經營,光是收個入會費要個十疊小朋友,按月還要收費,有誰會有興趣去啊!

弄了半天我自己還沒買,怎麼好像我是住戶樣的...要檢討檢討。
獎勵停車位:
地政局(停車位)登記方式圖五, 獎勵停車位範例

A)100年6月30日以前的獎停車位的權狀:
..車位登記在地政所建務權狀的主要用途
..車位編號+車位面積
..獎停車位獨立權狀,可單獨買賣移轉產權
B)100年6月30日以後的獎停車場的權狀:
..車位登記在地政所建務權狀的主要用途
..停車場:所有的車位編號+所有的車位面積
..停車場是獨立權狀,可單獨買賣移轉產權
C)100年6月內政部廢止獎勵停車位之解釋,
https://goo.gl/Dg1zw2
1.獎勵停車場的宗旨
..市區車位不足,蓋停勵停車場可解決臨時停車
..如建商蓋獎勵停車場,換容積獎勵蓋高樓獲利
..為獎勵而加蓋的停車場,規模小成本高難經營
..除商業大樓,目前少見住宅大樓蓋獎勵停車場
2.即日起廢止(獎勵停車位),改成(獎勵停車場)
3.停車場需獨立營業,專供不特定公眾臨停收費
..車位管理費繳給停車場經營者非大樓管委會
4.此車位廢止(公眾私用),改(不特定公眾臨停)
..它沒有固定編號,當停車場客滿,需排隊等空位
5.停車場需獨立出入口與走道,與設區住戶切割
..所以車主非住戶不可參加區大會議無投票權
6.台北議員質詢獎勵停車場,柯P感嘆要問中央
..獎勵停車場的車位,不可單賣給公眾私有專用
..為何停車場爽領補助,單賣車位給公眾劃私有
..柯P嘆:民眾不信任政府原因
7.購買獎停車位,請審慎評估(車位得失)風險
..明顯牴觸獎勵停車場法規(不特定公眾臨停)
..風險1:你的獎停車位如被檢舉,取消車位編號
..風險2:停車場經營者轉售別人,車位糾紛自負
退休老人 wrote:
https://goo...(恕刪)


那如果照這樣解釋,到時管委會最後決議不經營臨時停車場的話,前面討論的基礎就全部是錯誤的了...外面的人還是不能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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