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子真是緣分以及住三重與板橋間的感覺~

原來板橋還有這各特色。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120/17/1vcez.html

公園幫熟女賣春 七年級生尋桃花源 警方抓到于美人
更新日期:2009/11/20 14:38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縣板橋市出現了一個色情集團叫做「公園幫」,成員清一色都是40歲以上熟女,吸引的卻是一堆七年級生上門光顧,還在網路大力推銷,引起海山分局關注將幫主「于美人」逮捕到案。


網路照片上的女子穿著半透明內衣性感撩人,她已經44歲了,身材還是一樣火辣,網友幫她取了一個綽號叫做「于美人」,她旗下的公園幫專門從事性交易,成員「冰冰」、「佳佳」、「小莉」等女子都是40歲以上的熟女,想要捧場必須到板橋四維公園附近的公寓才找得到人,所以網友才會稱呼她們是「板橋公園幫」或是「技術熟茶園」。


雖然成員是熟女,去找她們的還多是一些不到30歲的七年級生,因為公園幫便宜、有耐心,配合度又高,有網友發表板橋「公園旁的好料理」、「公園技術夢遊記」等文章,PO上論壇反應熱烈,美其名是品茗、喝茶,其實討論的都是公園幫的色情服務有多好,就連色情照片都貼上網。


PO文當中以品茶為暗語,茶溫代表年齡、茶資就是價格、茶杯代表罩杯,也有人以「捕魚」代替,魚齡、魚價、魚身,除了稱呼于姓女負責人為幫主、于美人之外,其他熟女叫姊姊或是夫人,七年級生嫖客似有「戀母情結」般,有一人還改編陶淵明《桃花源記》,「彷彿若有光,便入口,從予美人相迎……。」


就是因為公園幫生意太好了,網友討論太熱烈也引起警方關注,一路追查、鎖定電腦IP找到公園幫成員地址,將他們通通逮捕,板橋「公園幫」被查獲後,還有網友留言斥責警方剝奪他們品茗的機會。


eric0935 wrote:
我跟他差多了吧。我是...(恕刪)


在我的眼中,你和他是一樣的貨色..
到處挑釁..弄到最後變成受害最深的,就是他居住的那個城市.

板橋的確不怎麼樣,但比你一心想要彰顯的某個地方,好非常多.
言盡於此..

PS:從這篇開始,對eric0935的發言,亦採對人不對事原則,如得
罪到某城市的居民,敬請見諒.
eric0935 wrote:
原來板橋還有這各特色...(恕刪)


北市都還有林森北路,您鐘愛的三重還有公開的豆干厝,所以
您貼這個打算表達什麼?新聞中,這個公園幫被破獲了..那三
重的豆干厝拆完了嗎?

PS:對eric0935的發言,採對人不對事原則,如得罪到某城市
的居民,敬請見諒.
eric0935 wrote:
怎麼 媒體這麼愛板橋...(恕刪)


我的解讀是..板橋警方的破案效率還不錯嘛..你轉
貼的每一篇都有警察介入了,1個約談2個破獲.你是
在稱讚板橋警察嗎?這一篇說的還是板橋警方主動破
獲的:(執行例行巡邏勤務的員警)

您如果不是大腳的話,真該和它去結拜認識一下..腦
袋裡裝的東西真的差不多.小弟不善於筆戰,但自問要
電你這樣的貨色還綽綽有餘..
xieb wrote:
北市都還有林森北路,...(恕刪)


林森北路不錯阿,要唱歌 喝酒 按摩,辣妹很多。
三重 豆乾錯 ,我管他有沒有拆掉,我不住那邊。我不太在意耶。
我 秉持 公平 討論,我有批評過 板橋,亂罵過板橋嗎?
大家就事論事。
板橋好好的 河濱公園,怎麼搞成這樣。
好險 我最近沒有騎卡踏車。不然看不該看的。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121/8/1vef6.html


台北縣新海橋外的河濱公園,驚傳有不肖殯葬業者,在受託民眾撿骨後,居然把整副骨頭拿到自行車道旁的空地曝曬,由於附近經常有民眾騎車經過,也有許多民眾散步運動,不少人聽到這樣的傳聞都嚇壞了。在板橋殯儀館附近的禮儀公司說,這樣做相當不衛生,也對死者不敬。


來到新海橋下的河濱運動公園,就在自行車往來頻繁,民眾慢跑散步的地點,竟然傳出有不肖殯葬業者,光天化日之下,在公共場所曝曬屍骨,民眾聽到這樣的傳聞,都直說嚇壞了。民眾:「公眾地方,你曬這種地方,變成一種污染。」記者:「如果不小心看到?」民眾:「心裡不舒服。」

放了白布,整副人骨就隨地風乾,業者看管累了,還可以在一旁休息,民眾大嘆不衛生,也會驚嚇到小朋友,就連附近的禮儀公司也說,這樣做對死者相當不敬。禮儀專員趙啟超:「程序上面,撿骨我們要看日子,再來就是曬骨,自然風乾,然後再看日子,入甕進塔。」

翻開農民曆,業者說,其實撿骨都還得選個良辰吉時,註明「動土」和「啟攢」才是適合撿骨的日子,一般來說,撿起來的屍骨,業者都會有自己的曬骨場所,像這樣直接在河濱公園曝曬屍骨,因為法律沒有明顯規範不可以,也因此縣府的高灘地工程處,也只能口頭勸說。

eric0935 wrote:
林森北路不錯阿,要唱...(恕刪)


哈哈..你真的和大腳是同一個模子倒出來的.
只是你的做法是批評完後說你就事論事,大腳
是批評完後說它純聊天..

這麼喜歡貼新聞,去貼你愛的那個地方的吧,一
樣貼不完喔.
xieb wrote:
哈哈..你真的和大腳...(恕刪)


我批評了什麼??
說了什麼不是事實的東西?

幹嘛。
怕我 說出你最愛板橋,不勘的一面嗎?
買板橋的人真的要三思啊?
eric0935 wrote:
我批評了什麼??說了...(恕刪)


比照你的邏輯..

我有說你批評了嗎?
新聞=事實?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孩子,你幾歲呀?

再說了,板橋從來不是一個十全十美的地方,現在不是,以後也應該不會是.
到處點火表示你很厲害?去提升一下你的心智年齡吧.

eric0935 wrote:


我批評了什麼??...(恕刪)

拿板凳看戲
想不倒走了個大腳
又來個二代
老闆爆米花可樂來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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