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死了(倒閉), 你不斷對死人開炮, 把死人拖出來鞭屍, 會讓你有水喝嗎?
要開炮, 也要邊喝口水, 炮火才開得下去, 不是嗎
你家房子因為鄰居施工不當而變淹水, 鄰居死了, 房子被法拍了, 請問你是要先把房子修好, 還是每天在家裏游泳喊著要告死人?
player1 wrote:
如果真的是如此
不懂為什麼住戶的炮火,會集中在A區住戶
而不是不肯點交抽水站的建商?
RAULK917 wrote:
人都死了(倒閉), ...(恕刪)

lelotw wrote:
就佔別的住戶便宜。
milanozero wrote:
既然當初法院判決建商因持續開發之故,所以能繼續保有抽水設備之所有權直至開發完成
建商須支付這期間的電費
後來又因為建商擺爛
變成各區自己繳付電費
這時A1認為自己虧大了~你建商不僅欠我管理費,連說好的電費你也想叫我自己出,門都沒有!
所以硬是不付電錢
milanozero wrote:
居民把砲火對向A1是因為現在大家都沒水喝了,而A1寧願自己叫水,持續跟建商抗爭,
也沒看A1跟其他區管委聯合開會向建商討錢,管線只有一條,
就如同住戶suresh大大跟jerry5217大大所說的集合大家的力量聯合向建商一起爭取不是很好嗎?
但是A1獨立其事,不理其他區管委多次的溝通,堅持不付,
其他區因為要用水,所以只好摸摸鼻子,代繳了A1那區的
好笑的是:電錢繳清了,水來了,A1這時也很理直氣壯的說公設憑什麼我不能用,
於是大大方方的破壞水閥,開心的使用
不覺得A1太奇怪了點嗎?
milanozero wrote:
你可以說今天我們代墊,日後再憑單據向建商催討,上了法院也比較站得住腳
(請注意,是拿著電費單據去台電繳費,而不是交給建商)
問題是,他們既不繳錢也不見有向建商抗爭的動作阿?
milanozero wrote:
而建商能夠玩到瀕臨倒閉
還要拍賣抽水站地權跟地上建物權
是還有能力做多少開發?
佔著管線權跟土地所有權?
若有錢做開發,就請先把欠繳的管理費跟電費還清了再說!
要不然,請提早兌現將這些設施還給管委會的諾言!
leontief wrote:
其實我也不是當地居民...(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