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美一品花園】中永和第一宅實價

二個問題請教.....
一.就法律面來說,如果獎勵車位可以賣給住戶,獎勵車位是否等於增設車位,那有容積獎勵否?
二,如果獎勵車位不能賣住戶,產權是歸建商?還是建商可以打包外賣?總不太可能白白送管委會吧?

退休老人 wrote:
https://goo...(恕刪)


你這應該是錯的,今年沒看到有修,還是依100年的規定

wish1689 wrote:
二個問題請教......(恕刪)


去看看 中和 南華路/南山路口 的 台北 news 14年社區就知道,地下室有委外經營對外收費停車場。

話說:台北news 都14年,成交價還有54萬/坪。營造廠:大陸工程
2016年06月30日17:03
嘜憨了! 車位不是想賣誰就能賣誰(蘋果)

常常聽地產專家說,不管有沒有車,買房子一定要順便買車位,會比較保值,以後房子也比較好賣,就算用不到也可以出租或出售。話雖如此,但車位並不是想賣誰就賣誰,如果沒有獨立產權,就只能隨主建物一起出售,或賣給同社區的住戶。
現行車位分成法定停車位、增設停車位和獎勵停車位3種,
最常見的是法定停車位,是按照大樓樓地板面積一定比例設置的車位,這種車位只能以公設形式登記,不可以主建物方式登記產權,因此,法定停車位買賣必須隨著主建物一起,要單獨移轉只能賣給同大樓的住戶,不能想賣誰就賣誰。
增設停車位則是建商在法定停車位之外,另外自行增設的車位,可以在公設內或獨立產權方式登記,因此若增設停車位有獨立出入口,和法定停車位有明顯區隔,是可以單獨出售,買方也不必須是社區住戶。
獎勵停車位則是配合都市計劃、政府以增加樓地板面積等方式,鼓勵建商設置的車位,如同增設停車位,獎勵停車位也可擁有獨立產權並出售,想賣給樓上老張巷口老王都沒問題,雖然會引起「外人進入社區」的疑慮,但管委會通常也只能道德勸說所有權人不要賣給外人,並無實質約束力。(陳建宇/高雄報導)
實況以這個案子看,建商(目前的所有人)賣給自己住戶(未來的所有人)都不夠了,接下來發展挺有趣的
msiwilly wrote:
去看看 中和 南華路/南山路口 的 台北 news 14年社區就知道,地下室有委外經營對外收費停車場。

話說:台北news 都14年,成交價還有54萬/坪。營造廠:大陸工程


台北news的停車場我去停過

對外的收費停車場有自己獨立的車道,獨立的停車空間

和住戶的停車場地下室完全分開

想要混進社區也沒有辦法


但是吉美一品的車道就只有一個

不管是住戶還是外來臨停的車都要共用同一個車道

地下室又相互連通

外人和外車可能會跑到住戶的生活空間和停車位上

將來要如何管理令人好奇


這是台北news車道出入口的設計,有兩個車道出入口

左邊是對外收費的獨立車道,右邊是住戶的獨立車道


這是吉美一品車道出入口的設計,只有在基地右側有一個車道出入口

所以他把獎勵車位賣給住戶後就沒這個問題是他的盤算吧

davekinglu wrote:
所以他把獎勵車位賣...(恕刪)

所以這就是很大的問題,蓋獎勵車位,到底有沒有拿容積獎勵?如果有拿容積獎勵,就該多少回饋社區或住戶,要不之後對外開放,管理是社區在花錢,獨立電梯進出口是社區在花錢保養,錢卻全進建商口袋....天公伯阿....這干有天理!
davekinglu wrote:
所以他把獎勵車位賣給住戶後就沒這個問題是他的盤算吧


如果建設公司敢這麼做

那這個社區絕對不要買

建設公司賣完房子後就走人

把爛攤子交給社區管委會

被查被罰的都是倒楣的住戶

這種黑心錢都敢賺的建商蓋的房子品質難道不令人擔憂嗎

以後有事就請自求多福了
若是獨立產權,
足否表示權利義務與住戶是不相關,
混在一起不好區分,
難怪一般都會作區隔分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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