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莊建案討論(歐洲帝國與捷運GO境)


ian-hsu 大大

加油嘿~~~~~
他不是裝鐵門而是將原本牆面打掉在自己蓋一面出來,這應該是要告他侵占才對
許多人不知道住家裝潢或是重新翻修,是否需要是先提出申請;坊間更充斥著不肖建築師,要求收許三千至五千元認證費,不然就威脅屋主沒有申請就進行室內裝修.

內政部營建署指出,若是裝修有動到天花板及隔間牆,因這兩項涉及公共建物安全,要提出申請並由建築師勘驗合格;若只是重新油漆粉刷'貼壁紙'鋪地板'窗簾'活動隔屏'家具擺設等,不需申請.

營建署表示,若住家建物為五樓以下公寓,不用提出室內裝修申請.十樓以下'總樓地板面積三百平方公尺以下建物,為簡化流程,事後赴上建築師簽證即可.屋主應要求業者或設計師施工前,先向各縣市建管處提[圖說審核],完工後在提[竣工勘驗],赴上建築師公會檢驗合格簽證,以核發[室內裝修合格證明].

若屋主忘記申請,建管處會給予補辦時間,但若經通知仍不補辦,將依照[建築法]第九十五條之一,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腋下罰鍰.

審查簽證費:1.天花板'牆面:1萬元.2.隔間牆:2萬元.3.隔間牆涉及消防安全設備更動:3萬元.



兩戶做成一戶一定會打掉隔間牆,我看我們社區有好幾個買兩戶後做成一戶,裝潢時應該都不會去申請吧!有可能都隨便打掉隔間牆
這個部份工務所好像都會要設計圖...

應該不會發生拆到主要牆面的問題...


gato12大..

你是那一棟,我找時間去看看
大家都說:認真你就輸了。但是我不在乎輸贏,就算我輸了也沒關係,這樣我可以認真吧!
哇咧~太誇張了吧!
才一天沒上來看,就看到這麼令人髮指的事
一定要阻止這種歪風,不然整個社區再這樣下去還得了!!!

ian-hsu wrote:
這個部份工務所好像都...(恕刪)


A棟14F你們可以從別棟頂樓繞過來看
belinda.dam wrote:
依最近爬文看下來的結...(恕刪)

belinda.dam大大安安

關於新樹路東方之星 到目前還是工業住宅 並沒有變更為一般住宅咧
唔~也在我家樓上~改天有空上去看看

rockpac wrote:
唔~也在我家樓上~改...(恕刪)


rockpac大你是住那一樓

皮皮寶貝 wrote:
...(恕刪)


可是我 在銀行工作的朋友先跟我說東方之星變更了,後來我去問我同事(東方之星的住戶),她也跟我說變更了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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