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issijr wrote:
(請自行找新北市《經濟發展局》協助,不要不懂裝很行...,這種洗版行為不好啦!)
開發單位都必須製作這種文件(厚厚一大本)
(所以說到底還是送審文件,怎會是政府官方文件 再掰)
回覆-3
你搜尋到這一份資料(↓↓↓)

你理解力差
看不懂就算了
還在亂引申
原本板橋遠東紡織廠地目本來就是乙種工業區(簡稱工業區)
屬新北市開發的(乙種)工業區及都市計畫工業區
(這些之前都說過N遍了)
後來遠東紡織廠變更廠區用途
並將名稱變更為遠東通訊園區
所以你搜尋到的資訊那樣寫並沒有錯啊
但前面爭論的焦點一直是
板橋有沒有 "遠東工業區" 或 "中山/民生工業區" 這些名稱存在?
你找到的這個資料就是剛好打臉你自己
因為遠東那塊地
不論是遠紡時期
或是現在的通訊園區
從來都不是你之前亂掰的"遠東工業區"
板橋從來都沒有"遠東工業區" 或 "中山/民生工業區這些名詞
如果板橋真的有所謂的 "遠東工業區"或 "中山/民生工業區"
相關資料應該很多
隨便找都有
但你就是拿不出其它的東西
(你手上唯一的東西,只有那個, 而且還打臉了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