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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區重陽路三段兩側道路,有近廿間中古車行,為買賣二手車的主要聚集地。但有不少業者將車子違規停放在人行道上,占地為王,緊鄰的修德國小學童也不堪其擾,時常得與車爭道,險象環生。業者表示,已盡量將車子停在私有地上,應不至於擋到路人。警方表示,生意難做,但違法就是不對,將加強取締。
朱立倫市長近日在市政會議上,點名警方要針對汽車違規停放在人行道的行為,嚴格取締。事實上,除一般民眾貪圖方便,違規停車外,介於力行路與中正北路的重陽路三段,也有不少中古車行業者把車停放在人行道上。
據了解,車行早期分散於重陽路上,近廿年間,才陸續集中在此路段,成為「另類市容」,行人通行卻不易,甚至還有業者將貨車停放在修德國小圍牆外的「藝術光廊」內,讓光廊頓失美感。
業者表示,已盡量將車子停在私人土地上,車頭略顯凸出,應不至於擋到路人。
警方表示,即日起已交由各轄區列為交通取締重點,只要民眾舉發,就會加強取締並拖吊,除處以六百至一二○○元的罰鍰外,另收取移置、保管費用,如為營業用途,最高可處兩千四百元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