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中正橋旁 樺福-水悅 有人有研究嗎?

echo0316 wrote:
我8/17買了水悅現...(恕刪)


恭喜買新家.

這個建案,我從建到一半就開始打聽什麼時候開賣.

也就是這樣,我才會發這個討論.

可惜,對於地基和一樓的交代,並無法說服我用高價買這個我一開始很喜歡的建案.

台灣地震多,花了上千萬的家,我實在沒有辦法接受有這種風險.

當然,如果是二手,價格又較低,可能可以接受.

這是風險的問題.

人是健忘的,今年洪水多,大家就忘了地震帶來的永久影響,比洪水來的多,尤其是都會區.

但今年東亞沿岸,大於6級的地震到處都有.

人無遠憂,必有近慮.

我還是把我的錢去買比較保險的建案好了.

祝搬家愉快.
我最近有訂金了,談了好久才付訂,不過最近把合約拿回來看,發現他們合約一大堆問題,很多都沒有照內政部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應記載事項來做,看完他們的合約真的有點生氣,想找消保會跟蘋果修理他們,所以之前echo0316說看完就簽約,真是佩服,不過應該是有問題的,不知道您是照樺福約就簽了,還是有拿內政部的定型化契約來跟建商談,如果他們沒有照契約應記載事項來做,你可以主張契約無效,請消保會來主持正義,我也是即將簽約,但是我看合約看的很仔細,不過越看越生氣!樺福真是xxx的,反正我會跟他們談
預售屋簽約時, 有一張二次施工委託書, 上面提到若有法律相關問題發生時, 由委託人負起全部責任

建商的樣品屋本來就是以二工後的樣貌廣告, 但未來發生法律問題卻由住戶自行負責

這樣是否有廣告不實或其他相關問題嗎?

Changshilong wrote:
預售屋簽約時, 有一張二次施工委託書, 上面提到若有法律相關問題發生時, 由委託人負起全部責任

建商的樣品屋本來就是以二工後的樣貌廣告, 但未來發生法律問題卻由住戶自行負責

這樣是否有廣告不實或其他相關問題嗎?


只要是你(委託人)同意的,建商基本上就沒問題了
你若沒同意,建商就二工,建商才會有問題
>>我買這邊是因為:
1.我買的總價跟我之前看的相比我覺得值得多了,因為它是新的,我們住的區域動不動就是千萬
2.新房子,我不用改管線等等付過多的裝潢費用
3.有捷運(我沒有捷運就跟斷了雙腳沒兩樣)
4.交通方便(未來老公上班只要上橋20分鐘就到公司)
5.覓食方便(後面文化路就有吃的)
6.飯店式管理,一來是方便,二是生活舒適(櫃檯有代繳服務、旅遊代訂、家事等等服務,地下室有垃圾集中處,垃圾我可以不用堆在家裡,這樣就不會有味道)
7.管理費跟同等級住宅相比,我覺得可以接受(當然希望越便宜越好,可是跟中和、南港現在有些一個月要付3.4000的管理費真的好多了)
8.我想租人的話,因為有這些管理,我想應該是有投資效益的吧!
9.在都市發展局會議紀錄有看到環河西路旁邊會有都市更新計畫,我想這樣地的價值可能會提升


恭喜新屋入手
我想買了任何建案之後 就多想想它的優點吧
畢竟每個建案都是各具優缺點
不可能有十全十美的建案的

優點我覺得大概還有兩個很重要的

1.面臨12萬坪河濱公園 這點對下半生很重要
因為在台北縣市 要過一條馬路就能運動的地方很少
有空可以傍晚到河濱公園走走 看看夕陽 放放風箏 騎騎車跑跑步打打籃球網球棒球
下半生會健康的多
之後永和市公所說要建設這個河濱公園為婚紗公園和花海 不知哪年會實現

2.面新店溪有面河和面台北市的景 河岸第一排的優勢很難被取代


感謝timke
契約的問題
因為我們也不是很懂
代銷又堅持說契約是不能改的
所以我們就按照他所給的契約書簽了

請問有什麼問題嗎?
是不是可以詳細說明呢
如果需要群體力量一起抗爭
我很願意出面喔

畢竟對建設公司
住戶們一定要團結一致
才不會被他們給呼攏了

到時候點交時可能也會有爭議
希望水悅的住戶都能站出來
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大家可以交流一下,我email:timmyke2001@yahoo.com.tw,不過我還沒買,在考慮中,大家可以聯合起來一起監督它!
echo0316 wrote:
最近也是要簽約了,但是樺福不給更改合約,不知道是不是要屈服他們一直在考慮中??(沒辦法是賣方市場,不買拉倒!)
我想大家可以聯合起來一起監工
成立一個交流版
團結力量大
想請問echo0316您是買高樓層嗎?
有消防管線嗎?因為想到樓高問題就有點困擾?他淨高是2.8,這不知道會不會壓迫感(因為我要買的是高樓層有消防管線!)
大家要多多交流喔!!
好啦, 我自首, 我有買高樓層面市區的, 現在最擔心的就是天花板的問題...

最近從台北走中正橋回中和時, 都會抬頭看看樓層施工進度, 目前主要結構應該已經完成了

星期天傍晚帶老婆小孩到水門河堤外散步, 順便從水悅後巷子散步到"上海小館"吃晚飯

抬頭看現在外牆已經有貼壁磚了(傍晚天色已暗, 看不出顏色)

監工的部份, 我也不是很了解, 有沒有未來的鄰居提供什麼想法呢?
後來我有爬過文,他是說如果有違反法令的部份,我們是可以主張契約無效的
另外因為明年的公設跟實坪可能會分開計價
那我們就有可能在交屋前碰到這個問題
所以我有先打去營建署問
他們是回應說我們可以向建商討論換約
但前提是法令有確定更改也就是說要具法律效益
而不是只有買賣契約書面更動
他們說這是不一樣的
還有要注意是否有追溯期
這樣才能確定我們是不是可以分開計價
以上是我最新進度

回應TIMKE~
我是買12F,這棟從12F就有消防管線了
我的設計師的方式是客變的時候就幫我把管線的位置跟工程機電部門的人說好
之後會幫我把消防頭截短
這樣可以改善
我有量過做完之後跟我目前住的家差不多高
所以應該是OK的
雖然有點小麻煩
但是就安全角度看來
這樣應該是值得的喔
另外因為有消防頭
所以變成裝潢時天花板一定要做
這又是一筆開銷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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