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瑠公圳空間再造工程迫使我們無家可歸


我覺得樓主心態偏頗! 一付想利用媒體與網路力量來凝聚公論,達到與政府抗衡的目的.

違建就是違建, 把畢生心血投入違建的也是那些榮民,而不是樓主本身,並且樓主已經盡享違建的利益,卻不願意承擔公眾利益.
別把榮民含辛茹苦的過去拿來談,別忘了政府回饋他們的也不少,每年的撫恤金,18趴,水電半價之類的.
更別忘了,當初買地買房所負擔的成本遠不及今日高漲的房價壓力. 而他們卻寧願選擇把畢生積蓄投注在違法的建物上,而不願意去買地買房.他們也享用了數十年的公眾資源了。對此對於這些老榮民我個人只能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而樓主難道還想利用這些榮民最後殘存令人憐憫的理由,使自己可以繼續使用公眾資源嗎?
相對於這幾年背負沉重貸款壓力卻只購得區區二,三十坪公寓大樓的廣眾,
你不慚愧嗎?


lmt945 wrote:
講白了就是違建嘛還侵...(恕刪)


亂七八糟的違建是該拆一拆了,還給大家乾淨的生活空間,不用扯什麼反攻大陸的,當初真的行,打回去還用幾十年住這裡嗎?不如拿老本回大陸去買間樓吧,對比之下,中央新村那些老國代還真爽。
雖是違建

但也有200萬補償

新店房價每坪30萬? 這是大坪林、七張附近的房價吧

其他地區20、10甚至個位數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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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 聯合報
發布日期: 10/11/2009
為整治新店瑠公圳及周遭環境綠美化,台北縣政府推動「瑠公圳空間再造計畫」,預定明年2月拆除圳旁違建,整治並綠美化瑠公圳周遭環境,引發70餘戶違建居民不滿,前天下午到縣府抗議,要求縣府收回成命。

對民眾質疑縣府未與居民協商就決定拆除時程,且未擬定安置等配套措施,作法太過粗暴,城鄉局代理局長張邦熙表示,瑠公圳整治計畫自91年起推動,第1段圳 道及左側空間已於去年11月發包,今年2月及8月也委由設計公司,向居民說明第2、3段圳道工程計畫內容,並將發放拆遷戶救濟金,絕未漠視居民權益。

副縣長李四川也承諾2周內親自召開協調會,邀居民代表協商相關配套措施,絕對不會在未與居民達成共識前拆除違建。

縣議員金中玉表示,新店瑠公圳是北縣境內僅存的歷史水圳遺蹟,當年國民政府撤遷台灣,許多孤身來台的軍人在圳旁搭蓋違建定居,最多時有上百戶,他們雖然違法占用水利地,但縣府再造計畫也應顧及住戶心聲及權益,不能說拆就拆。

年高8旬的田老先生說,他年輕時從軍,一生都奉獻給國家,萬萬沒想到住了幾十年的家就要被拆掉;王老先生也哽咽說,縣長周錫瑋也是軍人子弟,但卻要把老榮民趕離家園,他很想向縣長下跪,請縣府收回成命。

陳先生的父親還在加護病房,昨天陳情時紅著眼眶說,縣府口口聲聲說每戶平均可以拿到200餘萬元補償,但以現在新店房價動輒每坪30萬元起跳,200多萬元根本買不起房子,縣府至少應有安置措施,不是發救濟金就當是德政,「難道做環境綠美化,比讓人民安居樂業還重要?實在讓人難以接受!」
michelleliou wrote:
新店瑠公圳段的居民因為台北縣政府要做瑠公圳紀念公園及計畫道路而必須拆遷許多居民
難道附近林立的公園及道路還不夠多嗎
真的要做瑠公圳紀念公園誰比看著瑠公圳一路走來的居民還能證明瑠公圳的存在及歷史呢
不能在美化綠化的同時也能顧及居民的生活安定和居住權益嗎
政府的許多公共工程讓我疑惑1.是否有其必要性而不是造成無謂的浪費公帑
2.能否從居民的立場做考量在改變環境前先改變現實社會中無法喘氣的弱勢吧
以下連結是我們的部落格希望大家能了解並幫助謝謝(恕刪)


  你的理由實在很難說服人。

  1.有關附近公園跟道路很多的指控,說真的,台灣是個很醜陋的城市,公園嫌少都來不及,怎麼會嫌多?

  2.至於你說看著瑠公圳一路走來的居民更能證明瑠公圳的存在及歷史,這點倒是容易處理,拍部紀錄片,記述口述歷史就好,然後還能跟蛻變後的瑠公圳作對照,不是嗎?只是諷刺的是,你們這群居民又為瑠公圳做過什麼?為了維護居住環境,你們是亂蓋房子,還是珍惜生活週遭呢?

  3.關於這項建設是不是有必要性,在問這個問題之前,先問問這些建築物是否是違建,若真的是,那被拆除,只是時間問題,拿必要性作辯護,那全台灣只要不影響安全的違建,都可以不用拆囉?那台灣真的是違建之島了。

  4.至於弱勢問題,你要不要先拿出證據或論述,說明這群居民到底有多弱勢?再者,弱勢族群雖有社會福利的照顧,也值得關懷與同情,但並不是違法者的護身符。

  你要不要再多想想?
有些人就是吃定所有人,搭個違建先占就不想自己免費住了幾十年!
多少配售軍眷住宅,有位於中正紀念堂附近將軍級國運新城,到各地眷村改建,人民花數千億一年去供養特定族群,
這件事一定沒有太大不公平,因為縣長周老虎就是這些人的總代表,受益人,這樣還敢發文上來!
我父親就是榮民又加上我住在這裡已經三十多年所以我知道他們當年的辛苦
政府回饋是因為當初他們為政府離鄉背景有的還是在不願意的狀況來的
在時代背景下也回不去等到可以回去時都已經人事全非了這也不是他們願意的
更何況不是每一個榮民都有很高的撫卹金18%跟水電半價請你先問清楚
當初買地買屋隨沒現在的高漲但是你叫一個月50塊薪餉的人如何去負擔一個月100月的房租費用更別說買屋買地養小孩了
不管什麼樣的時光一樣有經濟壓力一樣困苦的人大有人在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些可憐的人有些也不願意這樣的偏頗太奇怪了
我們該繳的費用跟房屋稅一樣都沒少何來享受違建的利益
也有許多遺眷年輕時一人撫養孩子老時靠的就是小孩微薄的收入那那些居民該何去何從呢
我們是這裡的原住戶我不是要坐享其成只是覺得不管做任何的工程計畫總要考慮到以後會發生的社會問題吧
因為時代背景就這樣建屋生活也不是我們願意的
像我說的有能力的人會搬出去留下來這裡生活的大多數都是沒有能力的只是希望政府多考量我們這裡居民的生存權這樣也太過分了嗎只是讓我們還能有一個家這樣的要求也不行嗎

這被抓去關該如何說

77歲最牛違建大戶 判坐牢8月

廿多年來花了四億元,在自家後方八千多坪的山坡地上設置涼亭、小橋、石雕,興建他心目中的「城堡
...七十五年時,他開始投資整理這塊包括私人及公有的八千多坪山坡地,興建涼亭、水池及放置大型石雕,但屢屢被檢舉是「超級違建」。


如果可以, 乾脆大家都去路邊蓋屋 ..完全不須要當屋奴 .
其他錢拿去其他投資

如果土地漲
就要求 政府補貼 ..

無本生意 .


我個人不太清楚瑠公圳上面違建的歷史背景原因,
不過我好奇的問一下,
正常情況下,榮民不是都有眷村可以住嗎?

我爺爺以前也是住眷村,
後來眷村改建,所以現在住在國宅,
我也以為當年的榮民都是這樣的,
所以好奇問一下,為何會有一些榮民必須要自己搭蓋違建來居住呢?
違建就是違建.

所以答案是不行.

到處都有窮人,該處住戶已經已低廉成本享用了數十年的特權.

政府不求償還發補助金兩百萬已經不錯了, 真是得了便宜還買乖.
chou1223 wrote:
違建就是違建.所以答...(恕刪)


以前我們家被徵收蓋高速公路,我們連喊也沒喊一聲。我爺爺只說,對大家方便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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