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挖~15 坪我猜想你的基地有可能為畸鄰地~基地面積面積很小~不建議你單獨得重建~應朝合建方式左鄰右舍一起蓋~比較划算成本也會降低,空間也會大一點!!若是這方法不通,則整建即可~外觀拉皮一下(跟新的一樣)內部在整理一下依樣可以住!!唯一要注意的是你老舊房子的結構問題要注意一下!!
若要一定合法~就只好對不起自己的扣扣~建築師事務所一定依件計酬!不會依法定工程造價收費!!收費的扣扣你外觀的錢就有了!懂嗎?你可以去問看看比較一下!這是我給你的建議!!
無言無鹽 wrote:
住宅區 50% 300%



那樓主不就變成6層樓,每層7.5坪?
啊娘喂~~樓主~~1000思哦~

59478 wrote:
那樓主不就變成6層樓...(恕刪)


台北沒合蓋 沒都更 沒二次...房子都不是給人住的吧 拆掉只會越蓋越小間

土地20坪 含二次還差不多..15坪不二次根本沒法住人
59478 wrote:
不知道這個資料正不正...(恕刪)

樓主用舊建照改建應該是用舊建照的建蔽"容積率
王維笑 wrote:
樓主用舊建照改建應該是用舊建照的建蔽"容積率


剛查了一下,
改建是指:樓高及面積都不變的情況下.
所以樓主算在新建,要申請新照的吧
59478 wrote:
剛查了一下,改建是指...(恕刪)

我主要的意思是用舊的建照別申請新的
‧任何一種有過半之修理或變更者:申請修建執照。
‧任何一種均未達過半之修理或變更者:申請變更使用執照。
‧有增高或擴大面積者:申請增建執照。
‧未增高或擴大面積者:
‧將原有屋頂部份拆除,於原基地範圍內改造,而不增高或擴大面積者:申請改建執照。
請樓主選一個對自己最有利的方案吧.如修建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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