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請問一下,大樓的汽車停車位可以停機車加汽車嗎?

本人也碰過這狀況, 依規定該樓層用途為停放車輛使用, 所以停放汽機車都是可以的, 但停放的數量是有規定的(可以查閱大樓竣工圖)

還有停車位只能停放車輛使用, 是不能當倉庫來用喔~ 因為它的"用途是停車", 不是當倉庫, 雖是用錢買來的, 但花錢的時候應該很清楚買的是"停車位"不是"倉庫區", 且會影響消防等公共安全喔~

但為敦親睦鄰及解決大家的停車問題, 所以開放停放機車也是無法避免的, 但管委會可以訂定辦法管理停車問題, 如1汽車位可加停幾台機車可討論訂定上限, 以及有增加停放機車是否每台加收管理或清潔費, 加停機車的停放位置也可以統一規定, 或大樓內如有可使用的空間(但不影響消防/走道等空間), 可請管委會統一規劃機車位後出租住戶使用, 依使用者付費的原則, 因增加停放車輛也會環境清潔, 故收取適當的管理清潔費是合理的, 既可達到管理的目的, 也可增加大樓的收入(日後可當維修基金), 不過上述的建議也是要住戶們同意喔~

個人經驗希望能有所助益
~煩惱~每個人都有, 但能助人解決煩惱是~快樂~

不要用檢舉的,搞不好大樓的原始建照有機車位但是被改為公設的違法情形,一檢舉連公設都會被拆

另外停車位停機車目前是合法的,但是超過位置影響通行就不行了!
依內政部72年4月1日台內營字第143377號函針對建築物附設之停車空間使用有關執行疑義所為之函示,認為建築物之停車空間擱置不用,或以停放機車、腳踏車並不違反法令,故住戶如於停車空間置放機車、腳踏車,應為法之所許。

請先反應管委會吧,住戶公約可能要修改,或是另訂停車場管理辦法
機車腳架會破壞停車場地面,或是產生油漬等狀況需一併考量


千萬不要!

我做過管委會成員,要乾乾淨淨的社區才會有人會珍惜.環境單純才會保值!

我們社區不准加裝鐵窗,地下室除了汽車,不准放任何東西含機車.

一開始就這樣作,雖然剛開始會有很多反彈,但堅持下去個半年,不爽住的自然會搬走. 要買的都先告知簽名.

這樣久了社區就會有共識. 也好處理!

我是聽說有案例好像是停車場汽車撞到了機車,結果被撞的人告管委會..有夠倒楣!

我們社區停車場管得還不錯, 不能停放機車, 我如果再找房子一定會看看他們的停車場, 有堆放雜物及非機車區停放機車者, 比較不考慮.

大亨堡119 wrote:
千萬不要!我做過管委...(恕刪)


非常同意樓上的看法
一個社區要好
要保值甚至增值
絕對需要好的管理
尤其是好的管委會

像我今年四月為了買台北縣大一點房子
把台北市小房賣了
其實有些不捨
因為社區大樓管理非常嚴謹
(全棟可說一塵不染,甚至連垃圾集中室都聞不到垃圾味)
汽車位是不能停機車或放雜物的
甚至自己大門口擺雙拖鞋
馬上被強制保管(管理員會留紙條通知取回)

也因為大樓管理好
這房子從買到賣
短短1年間(金融海嘯至今)
房價上漲了20w/p(最近看仲介成交紀錄,有一間又漲了4w/p)
而隔壁管理比較普通的大樓
卻只漲不到10w/p

所以建議大家或許犧牲一點自己的方便
維持好的社區管理真的很重要(住起來也舒服)

以上個人意見提供參考



停車位 可停放汽機車,若管委會禁止,難道管委會的公約可以超越法令?
老子 錢多喜歡花100萬買個車位停機車或腳踏車也不行?
有重機的人 要他們停哪?
不能超出界線是合理但不給停太不合理...

汽車也會漏油不能只說機車....
只要合法使用管委會應不能禁止別人....

就像買工業住宅 開工廠或店鋪合法喔!
管委會能立公約禁止嗎?或技術性防堵....

應要公平原則...


前陣子
法院有判過一個案子新聞有播
屋主在自己的車位上停了兩部轎車
經過管委會提告
法院判無罪
因為雖然兩部車超出規劃之車位
不過沒有危害妨礙到其他住戶進出及安全
所以判不起訴(大概是這樣子)
我們大樓也是這樣子
就是幾個深一點的車位
就會停兩部車
真是搞不懂...我們社區現在也是面臨這種情況...
住戶的機車是不會消失的...不能停到地下室去就是停到社區外去...
還不是一樣影響觀瞻...所謂管理的好並不是就是一昧的禁止...
那這樣乾脆全部禁止人進去住好了...最安靜也最整齊清潔...
要制定出一個最符合大家利益和使用方便的規約並且徹底執行才是管委會應該做的事...
我曾經就親眼看到一個打算要買我們社區的一對夫婦來...
第一眼就看到外面停的滿滿的機車...然後問我們警衛地下室能不能停機車...
回答不行後笑笑的掉頭就走...為什麼...為了我們是一年365天有193天在下雨的基隆...
你要把機車放在外頭淋雨...然後每天濕淋淋的從外頭進社區內...
然後只為了一個漂亮乾淨空蕩蕩的地下停車場...然後未來房價有可能會漲價的可能性?
我不知道樓主自己是不是個有機車的人...然後是不是可以忍受天天淋雨通勤...
如果是的話我很抱歉...如果不是的話請樓主去試試...一個月就好了...
可以乾乾的在停車場內穿上雨衣出門和不用淋雨的脫雨衣真的方便很多...

Nazier wrote:
真是搞不懂...我們...(恕刪)

如果是這樣下雨天回到地下停車廠是不是像回到晒衣場,大家都想方便,就可以不是車位的地方也停,反正我想也是無解,又是少數服從多數的受害者,最爽的是建商,錢都被他賺走了,提醒大家.買房子真的要先問有無配機車車位(全體住戶都有),不要認為是理所當然會有,如果是買豪宅的當我沒說.....

Nazier wrote:
真是搞不懂...我們...(恕刪)

我同意樓上的看法
除非室外有適當規劃位置可以停全棟住戶機車(應該很少大樓可以),
否則無論室外環境觀瞻or機車壽命
適當開放汽車位的剩餘可利用空間以供停機車,我是贊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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