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sc_kyy wrote:
字面上看來是這樣沒錯,但若想在過戶前才辦妥自用住宅申請,用這種方法來規避交易稅,財政部應該也會有對策才對,如果這麼容易就避掉的話,這個法案根本不必推了!
怎規避呢? 有人需要換屋, 先買一間屋, 遷戶到新屋, 然後再賣一間屋, 這有甚錯誤? 難不成還規定換屋族一律都要先賣屋, 去租屋, 然後再買屋?
另外, 買一間新北市房子, 但因為北市福利比較好, 所以新屋不掛戶, 居住一年後, 發現不適合, 想搬回北市老家與父母同住, 結果被當成是一種奢侈與賺錢而課稅, 合理否?
還有太多太多可能性了, 因此, 政府寧可錯殺一百也寧不可放過一人?
這玩假的, 因為爭議太多太多了, 最後因實務面仍有很多細節需要修法而延後, 法案延後又有甚稀奇呢? 理由這麼多, 隨便找都有, 像上一次實價登記制度, 部長都說不須經立院就可以實施, 結果一句個資法, 說卡就卡, 這又有甚道理呢?
真有心打房, 最簡單的實價登記制度不去做, 搞一些噱頭, 又有甚用呢? 選舉到了, 虛晃兩招, 平息一下買不起屋的人, 選後噴出大漲, 下一個四年後再玩一次奢侈稅二部曲, 玩到沒用為止
政府打房指標就是看有沒有要做實價登記制度, 又如何讓公告現值與市價趨近呢? 真趨近市價, 北市五成自有屋屋主都要撐不下去了, 因為自用屋稅率是1.2%, 現值1000萬, 年繳12萬, 貸款加稅款, 個人財務立刻爆掉, 根本用不著升息, 然後就一堆暴民會開始攻擊政府機關, 尤其是稅務機關

實價登記制度先做, 並且在網路上公開, 光這一點, 就要倒掉一堆仲介店, 事實上, 仲介是炒作的一股力量, 當成交價都透明了, 開價與成交價就會縮近, 賣方不敢亂開, 買方也不會亂買, 不去思考如何健全市場交易平台, 卻往奢侈稅方向來思考, 當權者為了博個美名, 倒楣的卻是一群相信他的人..
ysc_kyy wrote:
拭目以待吧......不久草案出來就知道了,前幾天不是有風聲說財政部對於交易稅的自用住宅認定會從嚴,說是一生一屋。
至於搬到新屋賣舊屋,這問題不大吧?舊屋只要持有兩年以上,賣多少錢跟新法案一點關係也沒有。
從嚴嗎? 實價登記有比這個麻煩嗎? 一生一屋? 這個沒有選舉效果, 沒用啦
另一點, 為何是兩年? 不是三四五六年? 不是20,50年? 光這一點就有爭議, 夠吵的, 而且可以吵個十幾年, 更何況還有其他狀況更可以吵, 多熱鬧呀
這是一發無成本的空包彈, 這可不像實價登記方便, 要搞的很複雜很有看頭, 心理戰效果越好, 實價登記看起來沒甚效果, 卻是一刀砍到見骨, 所以卡卡院長立刻喊...卡卡卡
記得民國77年, 股市大熱, 變成全民運動, 結果9月郭婉容宣佈自隔年1月起復徵証所稅, 股市無量下跌19天, 8900多點跌到5700點, 結果案子無疾而終, 經過23年後, 誰會蠢到在選前一年將市場搞到崩盤呢? 那是因為3年來都偏向財團, 眼看很多次選戰都失利, 狀況不妙, 各種行銷包裝手法又來了, 3年前很多政策也都是這樣子搞, 同一套, 現在繼續搞, 只要將立院搞的亂糟糟, 又可以推給對方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