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lyrong wrote:本人今年33歲,老婆30歲,寶寶還有3個月出世,在板橋有買一間房,現在市值約700萬,貸款還有360萬,現金約有100萬 貧困:不算,因為你還不會餓死普通:不算小康:更不算你目前情況算介於貧困與普通之間。
說真的我搞不懂回文的人大概都幾歲....我也才30初,在我印象中貧困已經是很慘的情況了呢..."貧"可解釋為窮,原po照他說法房子700+現金100-房貸360那也還是正幾百,"困"可謂必須的生活物資都缺乏,身邊有現金百萬是會缺乏什麼必須的生活物資?不是我在說諸位還可以用電腦上01高談擴論的,都距離"貧困"這兩個字十萬八千里....去看看真正貧困的人吧...例如那些當天氣冷了需要您捐助一件外套,不然可能無法過冬的人們....再不然例如我認識的一個人靠打零工過日子,每個月賺的錢介於0~20000,平均值大約6~7000,我覺得他大概也可以算貧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