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只怪住戶,難道政府與建商沒有官商勾結嗎?上樑行的正,下面也不敢做犯法的事。三方均有錯,但錯最大是政府。每個人都應守法,如果建商守法就沒有二工的問題,產品的規劃就應按合法來設計,民眾根本不用簽所謂的二工同意書,那建商為何不守法呢?建商的不守法,並不是民眾養成,民眾與建商資訊本就不對等。新板只是受注目的焦點,因它是有銭人的房子,人都有眼紅的心態。法律應一視同仁,不管是新板或尋常百姓房子都應拆除,您想政府有錢拆嗎?副都心商一、商二土地,台灣經濟沒起色,政府需經費,只好賣土地,規劃一堆中心,㦚公室、飯店,問題是根本不需要這麼多瓣公室(內湖就一堆空辦公室要出租),如果強制規定,建商無利可圖,土地還賣的出去嗎?

老葉-YEH wrote:
為什麼罵市政府? ...(恕刪)

罵政府的原因在於是否有落實給證照時的檢查,複查,清查,確認.
你大蓋不知道他們是怎麼檢查的吧.就是何時會來會勘拍照都會事先通知建設公司,然後做做樣子的抓好角度拍照....
我以前從事專幫建商"做做假像.做做樣子"的工作,所以我看太多了.要說跟政府沒有勾結打死我也不信....
話說我家旁邊又出現做做假空間的建案了,只不過是私人的小住宅樓.沒啥人會去報....

如影隨行 wrote:
罵政府的原因在於是否有落實給證照時的檢查,複查,清查,確認.
你大蓋不知道他們是怎麼檢查的吧.就是何時會來會勘拍照都會事先通知建設公司,然後做做樣子的抓好角度拍照....


那你有實際證據說政府放水嗎
違建可是確確實實的擺在那邊
賴都賴不掉

異鄉苦工 wrote:
那你有實際證據說政府...(恕刪)

實質證據說政府"放水",這,我只是個小老百姓.更何況官員放水會簡單的讓你查到?要有證據大概要高層或是媒體才有能力得到吧.
但對小老百姓來說.看到督導的單位來拍一個連小學生都看起來奇怪的花園,草皮(花台是用木板臨時釘的,草皮是直接鋪在水泥地或木板上,車位是劃到根本停不下車的小,且完全沒有進出的車道?)這樣都能拍照都能過關.我不知道這還需要作何解釋需要放水的證據?
但沒辦法的是.當違法的事,幾乎所有建商都這麼做通過檢查後.不對的事慢慢也變成業界都是這樣做的了.你不做才市奇怪.連買方都這麼默許的時候,這才是最恐怖的事....

異鄉苦工 wrote:
那你有實際證據說政府...(恕刪)
如大是在説明一種枱面下的現象,當然違法是事實⋯異大難道您不知道嗎?
說実在公務員也難為,上頭交待事,不照做,一來有杈人士施壓還算小事,可怕的是生命有時會不保!⋯之前新聞不是報導一位公務人員上班巷口遭攻擊!⋯⋯⋯唉!

老葉-YEH wrote:
為什麼罵市政府? ...(恕刪)
老葉大,有時您口喊的正義,只是一種一方獲取利益的手段,打著正義口號。四川薄西來不是這樣嗎?當初打著消除貪污口號,結果呢?別太天真了!
lujabin wrote:
說実在公務員也難為,...(恕刪)

的確.來拍照或是夾在中間的公務人員也只是跑跑腿的,實質上他也沒能力決定甚麼.要搞也是那些蓋大印的人在搞.....
我想一直以來.台灣的政府官員都是跟著大頭在做事.然後大頭就是跟著黨團在做事.黨團到頭來也是在選舉時跟著商人在喝酒吃飯.為的不就是尋求獻金尋求支持...
沒辦法了.台灣的政商結構就是這樣子的.至於當權者在做事的時後就要押看.老百姓選民這邊還是押在商人那邊了...
通常就像此事件.新板核心地區關係到幾乎所有的新北市的民眾.要做一定是要做在這邊.效益才是最大的嘛

樓上各位說的 官商勾結 表面查察 結案了事 確實時有所聞

不過 有證據的話 就請去法院告 沒有證據 誰便聽說 然後到處傳播 是造口業 會有"二報"


法治社會 一切以證據為準 本人一生到現在 上法院與法官對陣已經N+1次了 版面上的大大 大概沒有幾個人有此經驗


抓不到證據 只能怪自己呀 自由競爭的社會 八仙過海 各顯神通

凡事起頭難 新北市府開了第一砲 背負多大的壓力? 你們知道嗎?

未來政府實施公平正義的力量只會越來越強 民意趨向勢不可擋 當然最後是為了選票 以多數人的需求為依歸 哪裡選票多 政策就往哪裡走

『未來政府實施公平正義的力量只會越來越強 民意趨向勢不可擋 當然最後是為了選票 以多數人的需求為依歸 哪裡選票多 政策就往哪裡走』……人民之福,雙手支持。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