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朱市長拍拍手,
不像郝市長什麼事都不敢做。

lpviva wrote:
上次看相關資料,據聞...(恕刪)

兩種不大一樣,舊有違建是排拆,新違建是即報即拆,國鼎大概不知道得罪了誰,一再被檢舉,不拆也不行。
當然lpviva大說的沒錯,若要真公平,就應該積極拆違建,然後拆除費用以強制執行的方式跟屋主扣繳。
其他正義魔人不用砲我,我家都是照規定申請建照,100%沒違建。
郝市長起碼也拆個文林苑.....


按嘿破壞神 wrote:
不像郝市長什麼事都不敢做。
忍忍忍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