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我還給了市府建議說該區缺罰機車位建議把該處規劃為機車格這樣不暗可解決路霸問題且可還路於民共用,
回信是回的很快啦,但就是一些沒屁用的官腔回話....
給你一個處理的權責負責人電話(管區警員),跟你回覆說,以派員去開勸導單改進了,然後有問題請你打電話給該警員尋問,就這樣...........
後來我有去看,所謂的改進是只把固定的鐵條移除改成活動式的路霸(三角錐),但當然是無效...路霸依然存在
我不知道我都給政府這麼好的建議了為何不去實施?看來就是公務人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
我預測你的回覆應該跟我的應該.相去不遠.......

這種就是先去請里長去反應
沒下文的話,那就是每天檢舉,反正打110不用錢
長期抗戰也是可以,最好也可以錄下來他們移車後,使用物品霸佔車位的影片
留著當証據
這種通常也不是私人土地,請放心檢舉
假如是私人土地的話,根本不用當路霸,也不用物品佔位
只要在牆上漆私人土地,請勿停車就好了,不用吃飽太閒在那移東西佔位子
他要鎖,你也可以鎖呀,你就去買一個鎖,把他的東西鎖起來
不然就是把他的鎖給灌三秒膠,但是不能說是01鄉民教的喔
這種人皮的話,你就是要比他更皮
像我遇到用用三角錐這種可以移動的物品當路霸的
我都是把他移走,停車後,留電話(故意留的)
他敢打給我叫我移車,我就敢嗆他有種打110開我單呀,沒劃線為何不能停車
反正我的車是二手車,也有行車記錄器,你要搞車免費幫我維修的話,就儘量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