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同意戶超過8成,但合建契約不能一式二份

snake12315 wrote:
都更要全住戶都同意才可進行下一步


我記得好像這是過去的法

現在有強制更都法~確實有八成以上就能拆,只是政府敢不敢准許建商而已~現在通常不敢啦~都要等全戶同意才敢

只是不同意的住戶都會上新聞~就會變成政府和建商不敢拆~不然就要偷拆

我認為強制都更是好的~但前題是要合理~要有一定的補償才行

只是台灣政府定不出一個合理標準,不然就是怕得罪建商不敢直接訂出規範
al pipi wrote:

可以我們所有的住戶,只有一個地號,未分割地號
...(恕刪)

土地共有嗎? 那可以法院強制分割拍賣
但是地上物也共有嗎?
如果房屋獨立產權 那也是不能動

你這個看似單純 可以考慮聯貸自建
阿 丹 wrote:
土地共有嗎? 那可以(恕刪)


土地是同一個地號,但所有權人一百多人
建物部份各自登記~
al pipi wrote:
家裡目前談都更,住戶...(恕刪)

住戶同意戶超過八成???
1棟5戶約30年公寓無管理員???

所以樓主的意思是只有你們一棟改建嗎????
那就是有四戶同意???
已經有八成~~~也就是說只剩你們一戶???
那怎麼不去問問鄰居他們是不是已經簽約了哩???
我有誤解什麼嗎???
才八成而已,慢慢等吧!!!!
還好我們都跟要都更的建商說....我們家要最後一戶簽...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新法確實有8成同意即可都更,我們40戶也是一個地號,最後有2戶開天價要建商購回,談判失敗,建商的立場希望全體住戶同意,才願意繼續談下去
vpown wrote:
新法確實有8成同意即...(恕刪)

有些法律訂了 但是卻無法執行
8成同意 你可以申請都更 合用獎勵
但是卻沒給你強拆的權力 也不願意幫你代拆
政策不斷訂出獎勵 但是缺少強制性
都更才會一灘死水
不能說釘子戶貪 只是剛好不缺小錢
miniayu520
有危險性的房屋(危樓、海砂…等等),公機關才會有代拆
合建契約沒有一式二份=期望建商高風亮節,個人完全不考慮
推背塗鴉圖 https://lugo941.blogspot.com/
你覺得有問題為何不連同其它住戶提醒它們有這個問題讓其它住戶也一起要求建商?

幹麻要自己跟建商提。

人多才有力量,只有建商有增修條文到時它不認帳不給你看,你就真的沒皮條了

這個我相信你提醒其它同意戶它們一定也會意示到這個厲害關係。

就算是公版的條文內容有問題也要它逐條修改到對才簽,不然一樣要提給其它同意戶知道一起反對,不同意除非該改的都改到對,那有什麼公版的不能動不能改。

公版的就是拿來修改變成自己的。

今天又不是要建商拿出更多好處,連這個條文都這樣隨便以後蓋出來的房子你不怕蓋出一堆問題嗎,然後蓋出問題你還拿它沒皮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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