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業不等於建商,營造業也不是只有蓋房子,雖然有些建商自己有營造廠,但也不應該混為一談,也看出營造業被誤會得蠻嚴重的。
1.房價高漲是營造業造成? 影響房屋價格的原因很多,單純就房屋成本估算,一半是土地,一半是建物。而建物中,一半是材料,另一半是機具、工具及人力。土地不是營造業的,材料也不是營造業的,房子也不是營造業賣的,充其量營建業能控制部分只占房屋總成本的1/4,營造業是幫政府或建商代工把土地、材料、機具、人力以適當技術組合起來。把房價高漲的結果歸責於營造業,是否合理? 就如iphone價格漲,應該找蘋果或是找鴻海? 單一歸責很容易,但房價高是系統性問題。再者,營造業並不是蓋住宅而已,水溝、道路、橋梁、隧道、捷運、機場、廠房、發電廠、公園、醫院…等等,全都是與我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如果這些國家基礎建設都不需要,基礎建設全部取消停擺,營造業當然沒有存在的意義。
2.引進外勞會導致國內勞工失業? 目前國內外勞71萬,大部分是製造業及看護類,營造業外勞僅有4千人,若放寬營造外勞會導致本勞失業,那製造業及看護外勞就不會造成勞工失業? 放寬營造業外勞是以少部分比例補充勞力缺口,並非取代本勞。事實上目前部分公共工程已開放外勞,但因只能以工程個案申請,申請程序又非常繁瑣,營造外勞的比例才會只有0.48%,營造外勞比例應該提升至比較合理可接受的範圍。參考國外申請營造外勞之條件,有的是因短暫性的公司業務負荷原因,有的是因季節性需求原因,作法相對彈性。營造業總勞工數92萬,即使全部缺工數4.8萬由外勞補足,也僅是5%比例而已,會因為這5%外勞而導致營造勞工大失業? 外勞是補充性人力,本勞是主角,外勞是配角。至於為何有人寧願冒險用非法外勞,是否表示合法外勞申請程序太過嚴苛?
3.為何不大幅提高薪資吸引本勞? 真正出錢的是"業主",包括政府(公共工程)及建設公司(民間住宅),業主發包給營造業時價格就確定了,合約價不見得會跟著市場薪資現況調整,尤其公共工程價格可能是幾年前編訂,與市價的落差更大 (即使有物調機制)。營造業是承攬制,工種非常多(鋼筋、模板、泥作、裝修、水電、空調、消防、鋼構等等),沒有一家營造廠是各種專業萬能的,一定是隨著工程進展逐步分包給各種專業工班,當業主給的價格固定,等到分包時物價及工資劇烈上漲時,這些上漲成本應該由誰吸收? 政府? 消費者? 建商? 營造廠? 分包商?
政府是釋出公共工程的,建設公司是開發土地的,營造業是代工的,賺代工費而要營造業背負房價高的責任,是否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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