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找板橋帝國花園廣場已購戶,但尚未交屋的苦情屋主

我看不太懂
是因為缺失一直無法改善所以無法交屋嗎?
別再作夢了啦
建商拖延修繕,中間有5個多月對於我詢問的修繕進度、交屋日期已讀不回,直到發律師函後才有動作
xxx6235 wrote:
建商的說法 絕對有問...(恕刪)

已請律師出面和建商面對面處理,得到的答案就是通知交屋的意思就是通知而已,建商的態度就是合乎法律規定,想提告是您的權利。法律人在解讀法條的思路,就是和大眾的認知不同
別再作夢了啦 wrote:
已請律師出面和建商面...(恕刪)


你有問律師 這樣的說法正確嗎?
建商只通知交屋 但實際上沒交屋
律師這麼說??
別再作夢了啦
帶著律師去和建商的法務談,得到這樣的結論
看起來是
驗屋你所列出要改善得太多
建商慢慢幫你改善
但要提前交屋 撥貸款
這樣你住不進去
期待下次驗屋你態度就軟化了
是這樣的情況嗎?
別再作夢了啦
建商的態度就是拖,也不接受任何協商,沒修到你滿意他不交屋,看誰先撐不住
別再作夢了啦 wrote:
5月份就已經開始繳貸...(恕刪)


怎麼現在一堆暴雷的
你的問題在"多次驗屋",看起來你認為缺失太多不同意驗收
但銀行對保的時候你有簽撥款同意書吧,這樣後續才能完稅、過戶
這時產權已經在你名下了,銀行也會撥款給建商
若複驗的時候認為有修繕之必要,你有請銀行扣下房屋總價5%的交屋保留款嗎?
除了交屋保留款外,由於房屋已經過戶到你名下,若非重大瑕疵,不提撥交屋款的話就會違反比例原則,在法律上站不住腳
無論如何,銀行端已經撥款給建商,房貸就得開始繳,跟你同不同意驗收是兩回事
別再作夢了啦 wrote:
建商拖延修繕,中間有5個多月對於我詢問的修繕進度、交屋日期已讀不回,直到發律師函後才有動作....(恕刪)


你這個有誤導之嫌 ..... 說的這麼不清楚....

是建商修繕耽誤交屋 不是無理由不交屋.....
這差別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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