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已本身也是有購買車位,也有二台機車,
但不會因為自已的方便,就要力爭機車一定要停在地下室,
而忽略了安全性的考良。
怎麼畫分都分不平的機車位,
也不是沒有解決方案的
(1)傑士堡門前,目前是劃有汽車停車格,方可透過
管委會發文給里長,請他去申請變更為機車停車格,是更好的解決方式,
(2)或者承租旁崎零地,規劃成機車停放區,也是一個方法。
若怕下雨天不便,搭個蓬子也就能解決的。

少數服從多數(在合法的情況下是能被接受的)
但多數也一定要尊重少數人的想法和心聲。


**機車停放在地下室的壞處**
1.發生重大事故時,會連帶引起更嚴重的災害,誰該負起全部的責任呢?
2.與車爭道的機車騎士門,安全嗎?
3.原本一天開開關關的地下室鐵捲門,若有機車進出後,更增加了鐵捲門的
負荷量,相對的故障也提高了,進出的人多了,您的愛車停放在地下室失竊率
也隨之提高,若愛車失竊或者遭機車括傷損壞,誰來負責?
4.保全人員有辦法確實管控,一天300多戶進出地下室人員的身份嗎?
5.若地下室停放機車,相對的空氣品質也會隨之惡劣,住戶門受得了嗎?

以上舉例幾點**機車停放在地下室的壞處**應該遠勝於人性面的考良吧!!




aa3868 wrote:
既然怎麼畫機車位,都...(恕刪)
果然人的是自私的,反正少數服從多數
如果像樓上AA兄所說 不合法就不準畫位子
那陽台外推也不合法 中庭公園也不合法 要不要也拆掉
現在的建商蓋的房子 哪裡有完全合法的

上列您所說的,並沒有安全上的考良問題

也沒有所謂自不自私的問題
只是單純的考良到安全問題、管理上的問題
並非您說言的自私

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
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潔費
果然人是自私的
高知識水準的人,說出來的話
果然是... 與眾不同。
不用管自不自私
一切以合不合法為主就好

不合法,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會很樂意幫大家服務

住過許多社區, 大部份一群人都是情理法, 小弟不才, 用法理情還沒敗陣過就是了(但法理情會顧人怨)

一個社區, 有一大群人是不理事不管事不管他人死活的

另外有二小群人, 那兩小群人就分為情理法與法理情

管委會影響社區房價最少1成, 最多可以影響到二成

小弟是以法理情把房價維持住, 等小弟出脫買到他處時我就不理了
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
MoonMan wrote:
請問一下 有買汽車位的 我可不可以停機車 停在格子內 格子內應該可以吧


看社區規約有無規定
有的社區規定都不能停機車
有的社區規定可以停1台機車
有的社區完全沒規定, 所以有人停1台車, 外加"數台"機車
各位住戶大家好

請將傑士堡房屋買賣契約書拿出來看
第17頁第5條
看了條約
大家因可了解
地下室車位是有買車位的人
持分共有
只要有一位車主反對就不可以
畫機車位
因為這是有買車位的人的權力
不要為了一時的方便,而造成以後社區治安的死角
畢竟我們有很多都是在出租套房的
出入人員也相對較為難以管控
每個人有遙控器一開門就進出地下室,你知道是誰嗎?
所以我也很想停地下室,但為了社區的安全
是必要有所取捨的
希望各位住戶不要為了方便,而造成往後社區的
生活品質各方面....的爭議不斷,對大家都不好。






看到再爭這種.地下機車停車位....實在是...太浪費時間...!!!!
還外推.違建..再吵下去.搞不好連狗屎.都會冒出來....別家狗可以拉.我家狗為何不行拉???

這其實沒有嘴炮的價值...吵了也是白吵!!
地下室停車場..機車可以停.但是不能劃機車停車位
不信.不信你劃劃看...300多戶的中型社區.一定馬上會被檢舉...然後又回到原點!!!


還是認真思考...有用的東東..
這個建案.地點偏僻.交通不便.機車一定會成為大家的代步工具.....這是一定會發生的.買的時候就應該有心理準備!!

既然如此..就應該先直接面對......講白一點就是搶糧.搶地.搶地盤...
先將社區週邊.可利用的地方..申請規劃成機車停車格...
地下室公用停車格..就訂出一個管理方法.管理好就行了
人有三種贏家模式無法複製: 別人的出生。 別人老爸有錢。 別人有遺產繼承! 別把老輸當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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