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
就是法規的問題
(希望停外面就去停 我希望停格子裡面 有影響到任何人嗎?)
(我要方便又整齊 做不到嗎?)
你做的到是沒錯
但你敢保證其他住戶做的到嗎?
機車下地下室


被檢拘法款60000 .....300000萬



如果今天社區旁邊沒有畸零地 我們停哪裡?
以後御史路都蓋房子蓋滿了 沒有空地了 機車是不是要申請停區公所呢 未來怎麼辦?

乾脆法國宮廷 翠林珍寶也不要停機車 大家將機車停在戶外
如果每個社區都像你這樣的觀念 那全台灣不就車滿為患了

我去客戶那裏 人家大型的廠辦中心 也因為機車過多 將汽車位改劃成機車位
要不要檢舉罰錢?

汽車停車格 格子內都不能停車? 汽車位子是管委會送的嗎?
是我們自己花大錢買的 是我的產權
如果有機車位 我們何必要將機車停在汽車格子內

我自己產權 自己繳的稅金的 汽車格子內也要管
要不要管委會來規定一下 我們的房子內不可以 放沙發 放冰箱

一切都是怕沒有汽車位的住戶 沒有產權 又將機車亂停在地下室
這樣就要犧牲 有汽車位的住戶 也不能停機車?

DreamBiker wrote:
怎麼怕住戶犯規 就去...(恕刪)

真有趣,
已經開始為了機車位吵起來了...
重點是一旦出事或車子遭竊你敢負責嗎?
要誰負責這才是重點
要說大話誰不會
以後被告或出意外就由同意的人負責賠償
責任有人擔就沒問題了
我以前的社區就是這樣機車不小心摔倒
被車子撞到腳斷了
車主說你機車不能騎下來 是你的錯
所以你騎車的,要賠給開車的車主
但是騎機車的說,管委會說可以阿,
被撞到照理講應該是管委會要負責
管委會又說這是你們的問題
推來推去究竟誰能負責
就我來說,我們要白紙黑字寫清楚
簽個切結書,讓同意的人來扛這個責任,
你願意嗎?
不然委員們的責任真的太重了
做服務的還要被批評到裡外不是人



aa3868 wrote:
重點是一旦出事或車子...(恕刪)


照你的邏輯 如果按照您的規劃 到外面畸零地 租機車位
如果有意外A到 人員受傷
颱風來了機車被吹倒
遮雨棚被吹倒 壓到機車
機車失竊
管委會會負責囉

故事永遠講不完了
重點就是法規的問題明明就違法
你門就要硬坳

法國宮廷也是停外面
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
aa3868 wrote:
重點就是法規的問題明...(恕刪)



法國宮廷我常常看到有人騎機車到地下停車場,
似乎不是你講的那樣子喔
我是局外人, 看了機車位問題, 小弟站在 [法] 那邊
若貴社區最後因為人情壓力而在非法區域劃了位子, 那建議各位不要擔任管委會任何委員的職務

有疏失, 管委會吃不完兜著走, 吃力不討好

底下 哈佛大學 [正義] 網路開放式課程...有興趣的看一下

http://www.myoops.org/main.php?act=course&id=2258#lec1


Brilliant99 wrote:
傑士堡連結 關...(恕刪)

大哥你肯定忘記你的車位是沒有(獨立權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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