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市高手 wrote:頂新只花區區 37 億元,就買下台北金融大樓股份有限公司約 20%的股權,該公司持有台北101大樓約 125000坪的,換算起來,每坪只花了 14多萬元左右就打死 ...(恕刪) 我想"不想在說" 想說的意思應該是,由房市高手的說法,頂新己經花每坪14多萬買下,既然買下了,那應該可以賣出吧,比如說每坪14萬,那頂新是否可以用比如每坪20萬賣出?如果頂新不能把某些樓層賣出,那代表它也不是真得用每坪14萬買下101.
Ho_Lu_Ken_ wrote:我想"不想在說" 想說的意思應該是,由房市高手的說法,頂新己經花每坪14多萬買下,既然買下了,那應該可以賣出吧,比如說每坪14萬,那頂新是否可以用比如每坪20萬賣出?..(恕刪) 這位大哥,那不是我的意思,你所解釋的是"房事高手"的意思.
Carter0625 wrote:這位大哥~你就不用幫他解釋了~只會用問題考別人~而不會說一套理論說服別人~跟南方四濺客裡的捻魚老杯杯有什麼不同~都只是躲在肛門裡等別人的答案~ 一個只對人不對事的傢伙,還好意思在這裏說嘴.
20080630 wrote:昨天板橋一個政府釋地案標到天價,以高手的邏輯,那得標者大概瘋了吧 "土地"坪數跟"建物"坪數沒搞清楚 況且建商花這個高價標下土地,可能是有容積移入或轉移其實看房子的時候,可以把土地跟建物兩個分開來看這樣在估房價的時候會有不同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