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tcanada wrote:
假設如果這個家族選擇土地補償的話
建商以每坪30萬元徵收建地的話
3000坪 x 0.4 / 30人 x 300,000=120,000,000
這個家族土地持有人可分得約1200萬元.
扣掉稅金費用後, 還是連微笑莊園都買不起.
恕刪)
這是個很好懂的試算舉例~~
淡海二期1168公頃廣大土地應該有各式各樣的人吧? (也有土地掮客,投機客在搜刮覬覦搞鬼?)
若真有大地主,可能是極少數、財團或近來炒作農地者?能連署組公民團體來接受各界檢驗其主張否?
更多的只是小農,惜情世居地在此安居立命,立委&學者&輿論&環團多有支持他們,法律該保護他們吧?
有人幾乎只有一間老房子,也有別地方的徵收受害者來此居住者,
不能讓苗栗大埔事件、士林文林苑事件在此地發生,大法官都作出相關解釋了!
一位台灣媽媽對淡海新市鎮徵收的看法 --該影片論點淺顯易懂,控訴清晰有力,戳破政府建商一味開發土地的貪婪心態
或可以舉辦"行政聽證會"來照妖~現出真相?~~
記者會影片中立法委員,新聞稿中相關環評委員或學者有表示該案(淡海二期1168公頃)須舉辦"行政聽證會"(不然有違憲之虞?),讓各界對所有質疑點、爭議、政策目標、公益性與否?來逼內政部營建署做一次全面檢討,特別是過去20年來淡海一期446公頃新市鎮的正反效果、受各界抨擊之處,內政部的新市鎮相關住宅政策,土地政策,財團養地等諸多議題,可望於多次的"聽證會"中翻出來大清理並受各界公開檢驗?以凝聚正反意見,保障被迫遷被徵收戶的人權,避免官員違法違憲,化解官、商、被徵收戶之間爭議不斷?內政部營建署官員在聽證會中所陳述的話/資料數字報告是要負法律責任的,不容易再像過去20年那樣搞,也不能違反行政程序法吧(自己是開發單位又自己審都市計畫)?進入嚴謹的二階環評之後,相關報告製作不能讓承包商開發公司輕易作假或剪貼了事,官員也不能跟包商、財團........總之, 一切就更嚴謹且公開囉?(以上止於個人對此淡海二期1168公頃議題初步之理解&盼望,僅供參考,繼續觀察,大家來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