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前後陽台排水孔不通
3. 廚房水管不通(務必所有水龍頭的冷水管熱水管都要檢查)
4. 浴廁水管水量太小(務必所有水龍頭的冷水管熱水管都要檢查)
5. 室內管道間漏裝某些水管 (建議一定要拿梯子, 看看廚房廁所上方的管線是否漏裝, 例如明明該有兩支, 卻只裝了一支)
以上是我個人認為比較重要的
此外還有一些如下:
6. 油漆塗的很隨便(充滿了瑕疵), 問題太多的牆面, 直接要求重漆, 可以避免後續多花裝潢的油漆錢,
就算你乍看之下已經漆的完美, 之後裝潢油漆時, 會發現更多你沒看見的問題, 所以, 剛開始若沒要
求好點, 到時候多花很多錢就都是自己的損失了
7. 牆壁不平整 (會造成之後花錢請油漆工補土, 不然油漆上去實在不能看, 好像月球表面, 補土很花工,
所以若沒注意, 之後會平白多花許多錢在這上面)
8. 磁磚貼的很差高低不平
9. 許多室內組件被碰撞有刮痕等瑕疵
10. 有的插座沒電
11. 付的廚衛浴室等設施短缺, 東西漏東露西
12. 已安裝組件損壞, 如鏡子破掉等等
13. 房門框極為粗操, 一個房門木框上面可能有數不輕的小洞大洞, 務必請建商處理到完整
若太嚴重, 就換一個吧, 誰想要裝這種充滿瑕疵的東西啊??
其實有很多, 等我想到再寫囉...以上只是室內專有部份
公設部份的瑕疵, 建議當二期三期管委會成立時, 私下請教一期管委會...
建議大家在交屋前, 就每週都去紀錄
交屋前就多去巡一巡, 每次發現新問題就記錄下來, 如果只靠交屋那時檢查, 很多東西都會漏掉沒看見
公設的部份看見的問題也一起記下來, 先通知建商處理, 也替社區做個紀錄, 若建商不處理的就等待後續管委會後續跟建商協調處理
有些瑕疵建商跟包商也是受害者, 例如, 建商水電發包給水電包商, 包商請的工人在做的時候有時會故意製造很多瑕疵,
例如: 埋在牆壁裡的水管被故意用水泥封死, 所以那根管子完全沒水
諸如此類的, 人心險惡啊...
建商都會扣包商的錢, 所以 消費者有任何問題, 儘管告知建商, 請建商修復
反正建商會再去對包商....
建商是有責任修繕到好的
就等驗屋過..下個月應該就可以交屋了
但是對於"使用執照"取得逾期部分,
我查了當初簽訂的買賣契約書內容,
合約書P6.第十一條 內文眀訂:本工程應於100年6月30日前取得使用執照
賣方如逾前項期限或未如期取得使用執照者,每逾一日應按已繳房地價款
"萬分之五"單利計算遲延利息予買方。
舉例說明:若購屋時買方先付了150萬頭期款,
而二期使用執照於8月9日才核發,逾期天數合計40日,
建商應付給買方遲延利息1500,000x0.0005X40=30000元
3萬元的利息錢..也是一筆不小的金額耶!
可以補償有些住戶因延遲交屋而多負擔2個月租房子的租金
不知道是要我們住戶自己主動去跟建商爭取..
還是建商會主動核算這筆遲延利息給我們呢?
想聽聽各位二期住戶的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