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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老豬

雖然我沒有親自看到你們社區的真實情況

不過如果真像你說的有違建的狀況

請問是鐵窗嗎還是?

如果這違建撞況真的是法規所不容許的

其實你可以向台北縣政府工務局反映

他們都會去處理並調查的

我們社區也剛成立不久

前陣子也為了一些私自在梯廳放鞋櫃還有騎樓擺放物品的問題苦惱

過後管委會也是請台北縣工務局來處理

也都解決完畢

當然我不知道事情到底是如何

但是如果管委會不處理這件事的話

你可以直接請台北縣工務局來調查

我想這樣會比跟管委會口水戰來得有效率

台北縣工務局一定會給你完善的交代的

現在我們社區完全沒有任何鞋櫃的擺放

騎樓也全部都空出來了




(另外 我們違規的住戶也是有錢有勢的大戶 最後還是底檔不了台北縣工務局的糾正 也把違規的部分改善了:))
Faceyuyr. Sosadvanxxv. Xlswizz
不老豬 wrote:
因為我上班到10點,所以無法替大家服務,才會寄望第1屆管委會在沒有包袱下,能有好的模範;

...(恕刪)


這就是問題了呀,當大家都一直要求管委會的同時,有想過自已盡過啥麼義務了嗎?請問開會您列席幾次,管委會的決議不尊重,那誰要當委員,如果不認同管委會,那下次改選換掉呀,或自已出來選呀,就你的時間寶貴,別人的時間就是屁嗎?委員是自已願意擔任的,是為了幫大定服務,有沒有啥好處不見得(也許有),那你如果覺得好,自已來選呀,自已沒時間盡責任,又要享義務,平平是住戶,你爽爽的住,別人就要跟你哈腰道歉回答你的問題,請問你是付了多少薪給人家?如果你認為是違建,那下次開會自已到現場表達意見嘛,如果委員會不處理或你不滿意,那就於區分所有權會議跟大家報告呀,看是你會被轟還是委員被干瞧,搞到最後四處放話把自已社區講的很爛沒價值何必,奉勸你一句話,凡事照體制走,如果看不下去就自已來選,如果選不上,那代表住戶不認同你,你是異類清高者,那就可以準備搬家了,因為這麼糟的環境也不適合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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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封口了,此文不能再回復,是不能講真話嗎?是一言堂嗎?那這樣副主委跟樓主的為人,我們就很好判斷了,
反正就是要附和樓主就可以繼續發「炎」,如果跟他持反對意見的,就被取消本版發言權力,難怪我看一堆發言圍他的大大,都閉嘴了,我只好到我自已先前留言做修正!!樓主取不到暖就…
另外sky兄,「管委會有沒有積極是很主觀的,為啥麼不反過來想樓主很(點點點…),就一定是別人錯???」
2010.2.9 12:00
其實我覺得原po會不爽也是有他的道理阿

如果管委會真的都沒有積極的在管理跟爭取

住戶當然會不高興

我覺得很多事管委會都一定要積極並且比住戶更早一步的去發現並處理

如果像違章這種事

每棟的委員應該要早一步去巡邏並且糾正不是嗎

怎麼會說選出管委會之後

很多事都還是要住戶去發現並且叫管委會糾正

當然社區很多事是需要互相的

可是我認為違章這件事應該是各棟委員應該更早一步並且積極去解決的

也許原po是激動了一些

一個社區要和諧真的是要靠雙方的合作才可以辦到

所以也勸勸原po不要太激動 趕快去多向管委會施壓

不然就直接打電話到台北縣工務局吧

我想這應該是一件很小的事吧:)
skyboy2009 wrote:
其實我覺得原po會不...(恕刪)

難怪大家都不願意當管委會...
又沒領薪水,還要被當狗罵,主動去巡邏?
有人願意擔任無給職應該心存感謝了,了不起不當而已
上網罵有屁用,開會時直接提出來比較實在吧
樓主沒時間,其他人就很有空嗎?
有空不會去種花養魚,來這邊當管委會給人罵幹嘛?
樓上的..說的太好了..

有些人覺的自己的權益受損就開始哭天喊地...四處求訴

也不試著站在別人的立場想想

種花..養魚...比喻的太好了啦..哈哈哈...



我也住在新店安坑,21 city當初覺的蓋在那..蠻怪的..純個人觀感..

沒想到那也要2x萬..

其實原PO , 講得不過分.
只要是住戶都可以有權發問不是嗎??


管委會的人是真的很辛苦, 不過也是有人是因為要 "某" 些方便~才去選的吧!!
我相信在每一個社區的管委會一定都有這樣的委員~

如果真的有心做事~就不要講辛苦~因為是你自願的~
而且住戶的問題, 本來就應該一條條回復 ~不是嗎??

看不出版上的委員有回復 原PO 甚麼比較具體的解決方案!!

我也不懂為什麼住戶不能要求管委會做事

我現在住的社區有個網路的交流平台

上面有很多分類

其中有一項就是住戶抱怨區 也有管理委員會專區

我們的管委會就會負責處理這些

不過像違建這種事管委會通常都會主動發現

當然管委會很辛苦

可是被選出來本來就應該要積極幫住戶做事

總不可能說沒薪水就不用做太多事吧

我是不知道原Po為人如何

但是就原po所提出來的問題

看起來並非胡亂瞎扯吧

管委會辛苦是沒有錯

但是該解決的還是要解決
也是看完了一篇
小弟最近也是在看這社區
代銷的
房仲的
感想
1.可以按管委會的規定將露台加設玻璃窗.氣窗.氣密窗.成為玻璃屋但必須是陽台式的露台
2.但無明講是否可以外推....默契上好像可以...也就是說目前沒有明訂管理..先推再說
3.我在看屋時有看到擺腳踏車在走道上的 有鞋子亂置門口地上的....這兩點我不能接受耶...沒水準
4.但我又看到用很小的空間設計將大約五雙的鞋櫃釘在牆上...感覺美觀又不占太多空間...
5.不過確實有看到真的很誇張的不符合規定的玻璃屋....
想賣我房子的屋主也是有聽說先建先贏..違規建了要拆的機率不高....這道理我聽不懂耶!難道說建了後可以"恢"不拆嗎...不過澄清一件事...我看的該屋主是沒這樣做啦...看到別戶的.....不過我能理解台灣人的心態


但是我想了想
1.以往住屋經驗來說 或許5年後 各違建都會陸續出籠 摩托車開放亂停(重機也是機車是要當小客車還是機車...然後一般機車就都來了).....這是台灣水準問題
2.我當然希望不會這樣!!
3.因為我可能會買
4.希望有心得的人請PM我...提供入手價格...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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