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ca001 wrote:
寬限期對自住者當然是有好處, 不然為什麼幾乎所有人都會使用到寬限期這個設計? 至少可以讓有心購屋的人, 一開始的門檻可以低一些. 至於你說的那些壞處是存在沒錯, 但是一個制度端看人怎樣去使用它. 要是會誤判的人, 就算沒有寬限期, 也不保證他以後一定都繳的起房貸. 不然乾脆政府規定買房子要有100%自備款, 不可以貸款, 這樣保證沒有投資客, 也不會有誤判自己斤兩的事情了, 問題是這樣可行嗎?...(恕刪)
當然不對
沒本錢 ,
去買高價東西, 合理嗎 ??
寬限期跟本就不該存在 ..
有錢的就現金買
今天政府規定買房子要有100%自備款 .
當然可以 .. 等房價回到夠便宜 還是有人會 直接買 .. 新竹三千院不是有人拿 cash 去買
雖然後來知道是 地主 和建商合作 找瑞昱的自己人去買屋
炒話題 , 但是 拿100%自備款 . 是太超過
買房子2手屋 要有30%自備款 ..就可以 買2手的很多是自住 應該加大貸款成數.
買全新房屋 要有50%自備款 -> 降低 投資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