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不要來台北買房跟台北人搶....

不然就是要把老家賣了..當真正的台北人...
caesar1040 wrote:
那先買再賣的換屋者怎辦?
先搬進新家,舊家就不是自用住宅了,那也要跟著被打嗎? 不合理!
道格吐司 wrote:
過去幾年換屋賺錢的要不要也一併課稅呢?
賺錢, 還有分成自住合理與非自住不合理?
應該是一起打, 如何打呢?
第一步, 市價登記制度
第二步, 逐年房地評價
第三步, 以評價為課稅基礎, 每年課市價2%
也就是說當年評價出1000萬房子, 就必須繳20萬稅款, 若不繳納, 就法拍房子來繳稅, 這樣子還能夠怎麼炒作呢? 現在長期投資獲利的人也沒繳甚稅, 不是嗎? 誰說自住就可以不繳甚稅卻賺大錢? 每年課合理稅款, 這才叫公平
但以目前自有率來看, 政府不敢這麼做, 這麼做, 幾乎每個家庭多少都要被課了, 多少年收入不到100萬卻住在1000萬房子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