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質的大建商~不該剝削地主該有的權益與討論合理分配計算方式(都市更新合建)

容積轉移沒有建商要獨吞的!

不然跟所有住戶串聯不簽就是了!

把原因印出來塞進所有住戶的信箱就好了~

不然住戶也可以要求,對半買下,坪數一起算!

新北市的法令真的比台北市鬆,台北市容積轉移不易~

要容積轉移,灌也是灌在大安區,一坪賣120萬以上~
心的通透 並非沒有雜念 而是明白取捨
dove wrote:
如果合約是用比例簽的,或許就比較沒這問題,建商蓋的多,相對的地主也會分的比較多

說死一坪換幾坪,怕萬一有些建商當初沒說的蓋完才知道,就虧大了



合約並非比例...而是一坪換得換幾坪...

現在就是直街說死..我有請教過別的大建商..

她們的說法是...因各種獎勵不見得能申請到最高...

所以通常她們都先講一個保守換的坪數...但合約上會註明...如果有申請多的獎勵...

將分配回給地主...

悠哉小綠豆 wrote:
目前建商的設計圖是兩棟建築物...每棟每層約1350X50%(建蔽率)/2(兩棟)=約320-330坪...

預計蓋23層...總建坪約為15000坪上下...換算最後的容積率竟高達約1100%...


這段就有很大問題了= =
請翻閱建築法規 與 技術規則............

都市更新
我覺得就是房價上漲的主要原因

原地主不用出錢就有新房子外加1車位

白話說法原地主的房價轉給新購買者。

原地主還會覺得很可憐被欺負= =

那新購屋的應該去填海
IN-Design Studio
rogerkuo2001.tw wrote:
2011-04-18 12:06 by rogerkuo2001.tw
容積轉移沒有建商要獨吞的!

不然跟所有住戶串聯不簽就是了!

把原因印出來塞進所有住戶的信箱就好了~

不然住戶也可以要求,對半買下,坪數一起算!

新北市的法令真的比台北市鬆,台北市容積轉移不易~

要容積轉移,灌也是灌在大安區,一坪賣120萬以上~



感謝您的方法...會在認真考慮看看的...

AMONGOO wrote:
這段就有很大問題了= =
請翻閱建築法規 與 技術規則............

都市更新
我覺得就是房價上漲的主要原因

原地主不用出錢就有新房子外加1車位

白話說法原地主的房價轉給新購買者。

原地主還會覺得很可憐被欺負= =

那新購屋的應該去填海



大部分都是依5:5分...今天你如果遇到同樣狀況...建商分七你分三...你要不要...

如果你是那麼好的地主..而且有很多土地...

請將你的土地丟出來...妳分三建商分七...相信一堆人搶破頭...


悠哉小綠豆 wrote:
感謝您的方法...我...(恕刪)


容積轉移是好事,前題是我也要花錢買,然後一起分!

想要獨吞,休想~

我出的起錢,所以建商也不吃虧~

把餅作大,自己也投資一點,獲得更多!
心的通透 並非沒有雜念 而是明白取捨
悠哉小綠豆 wrote:
目前建商的設計圖是兩棟建築物...每棟每層約1350X50%(建蔽率)/2(兩棟)=約320-330坪...

預計蓋23層...總建坪約為15000坪上下...換算最後的容積率竟高達約1100%...


這也就是新北市很多動則30層,40層的大樓的原因

北市反而不多,因為新北市的獎勵容積真的很敢給

不過也曾聽過建商說過,有些建商不太願意去新北市蓋那麼多樓層的大樓

因為供給多,房價就偏低,利潤未必會比在北市10幾樓的大樓來的好

JINDERLANDOFFICE wrote:
人很怪
你出10元 A操盤 賺了10元 各分5元 爽
你出10元 B操盤 賺了20元 你分8元 我分12元 不爽
幫你賺多少不重要 就是不能分比較多
什麼心態阿!


我啥都看不懂
但是這我看懂了

問題在於A操盤明明賺20卻只分給你5元(當賺10元分)
這樣當然要吵啊~~
如果開始就講好賺10就分5
賺20分8
那當然沒話說
電腦工程師,有問題可以找我討論 Raxel
我覺得很奇怪
容積移轉不是建商拿其他土地的容積轉過來的嗎??
地主憑什麼分??

舉個例子
地主出100坪每坪10萬=1000萬
建商營造成本每坪10萬=1000萬
總成本2000萬如果賣4000萬的話各賺1000萬是五五分這我沒話說

但是如果建商自己多移轉個50坪來想多賺一點
建商應該是多賺500萬才對,因為那是建商自己出的成本
結果地主說那個多賺的也要五五分
我覺得吃相有點難看

是怕自己吃虧還是眼紅人家賺錢???
我們曾經跟建商土地合建我們拿出三十及坪土地最後換到五十幾坪權狀(含雨遮陽台機電空間)實際室內只有三十坪,我們被建商吃更嚴重最後交屋還跟你玩遊戲,我只能說從一開始跟建商簽合約,施工,交屋這過程是一種折磨,歷經四年,建商手法不斷變,說法一直變從來不會一樣,建議每一次見面都要錄音或錄影存證,假如簽約也要到法院公正,千萬別相信建商說得話,最後如果房屋蓋好也要小心奸商把房屋產權過到另一家建設公司叫你再簽一張合約。奸商為了利益啥事都做的出來。跟我們合建的建商是大型機構,不上市上櫃,旗下三四十家建設公司。出事只要在換一家公司,千萬小心。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