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ffhsia wrote:
你當然可以想盡方法逃避奢侈稅,但你認為稽查人員都是飯桶?那你就去做吧,只是別在公共論壇上誤導他人,不是每個人都像你那麼高明或幸運的
請妳看看前後文吧~~~別來這邊亂放砲~~~小弟從本版一開始就認為是過戶日~~當然是以公契為準~~只是有人搞不清楚分不清公私契日期何者可以用來當成是否課徵奢侈稅的日期~~~小弟才以私契來反諷~~~您真是夠了~~~也不看完整篇討論串~~要這麼懶就別來亂批評吧~~受不了您~~

jeffhsia wrote:
咦,不是說不回應了嗎
jeffhsia wrote:
閣下在2F說的我沒意見,回你的是從「不知私契約有何不能造假」開始,其後所有po文均已轉貼,不知現在「國小程度」的斷章取義又是什麼定義?
jeffhsia wrote:
教育失敗,嗯,從當年大學聯考錄取率18%「進步」到有考有學歷後,是頗有同感!不過到網路上發言是「白白浪費國家資源」的見解,那真不是一般人的見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