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是實際的問題,沒有錢的確難以進行重大建設。不過在有限資源下,各項建設就需要競爭經費或預算,身為三重在地居民,自然是希望地方政府首長想辦法讓主管機關通過在地的建設方案,我們也不願意「會吵的有糖吃」,但是「不會吵的沒有糖吃,因為糖都給其他會吵的」,所以也是必須適度敦促建設案的推動。更何況這是朱立倫的競選政見,他有責任想辦法實現競選承諾~
victor663 wrote:都錯,蓋不成的關鍵是...(恕刪) 同意但是為什麼要分南北段為什麼不先做北段捷運往士林`內湖為什麼先做南段,再講舉債上限舉債上限,在做南段開始前早已經知道當然這是重陽重劃區的交通問題小弟在三重站附近就算北段做好,去搭乘機率也是很低總而言知政府會選擇有限經費先做人口多的地區其它地區就慢慢等新店線`淡水線`板南線`中和線`蘆洲線`新莊線`機場線政府施工順序態度可以做為借鏡
victor663 wrote:都錯,蓋不成的關鍵是...(恕刪) 大台北人口占全台灣三分之一強重北輕南本來就是應該的阿~~~~但是新北市人口早就超越台北市了中央分配款項的應用需和新北市人民正相關!~南北線根本就是無相關或者花錢蓋完用不到的負相關西環線+北環線(第二階段)才是和新北市正相關!~
環狀線北環段及南環段:交通部於97年8月18日同意本府擔任「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環狀線北環段及南環段」之地方主管機關,並由本府辦理「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環狀線北環段及南環段」可行性研究與綜合規劃(分二階段)報核相關事宜,本局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書於99年5月14日函報交通部審議。交通部於99年7月2日函復審查意見,本局補充修正後於99年8月30日函復交通部,交通部復於99年9月21日函復審查意見,針對交通部之審查意見本局於99年10月22日函請新北市政府表示意見,該府於99年11月23日函復,「本計畫如奉中央核定興建,將依補助比例逐年編列地方配合款全力配合辦理」,前揭交通部與新北市政府等意見經本局彙整完成修訂報告書後於100年3月1日以府函送請交通部審議,交通部再於100年4月18日函復審查意見,要求本局依100年4月11日頒定「大眾捷運系統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申請與審查作業要點」規定完成補充修正可行性研究報告書,本局於101年2月10日完成並提報交通部審議。交通部於101年4月2日函覆本府審查意見,本府針對交通部意見於101年5月16日提報本市及新北市政府兩副市長共同主持之「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及周邊土地整體開發研議委員會」審核通過且於101年6月15日提報交通部會議。交通部再於101年7月13日函示須再依101年5月30日新修訂審查作業要點增補內容。經增補內容後之北環段及南環段暨周邊土地開發可行性研究報告,於101年9月18日函送交通部審議。交通部於101年11月9日函覆審查意見請本府補充後再行送審,本局已於102年1月3日補充相關資料再行送審102年1月9日本市議會第11屆第12次臨時大會第3次會議議決:「若因財務支出過於龐大,造成南、北環段無法獲中央核定通過,捷運局應依路線財務效益評估結果,提南、北環段採分期,分段施工報告,送中央核定」,交通部高鐵局102年2月7日以電子郵件傳送初審意見請本府儘速依意見補件後逕送該局續辦後續審查作業,主要審查意見:「請本府補充詳列各工程之數量、單位、單價及複價,並與環狀線等相關路線之工程經費評估比較及說明本計畫工程造價之合理性,並依本市議會決議請評估建議本案優先路段,並依「大眾捷運系統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申請與審查作業要點」規定補充優先路段之相關評估資料。」,目前正依初審意見修訂可行性報告相關內容。另交通部補助、新北市政府及本府編列之2,200萬元經費,委託專業顧問公司辦理可行性研究及相關規劃評估委託技術服務作業,已於101年6月22日與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簽約(契約生效)。101年11月6日台灣世曦公司完成周邊土地開發計畫作業第一階段期中報告書及可行性究報告書修訂作業初稿報告書,本局於101年11月27日完成審查,102年1月已支付第2期款277萬元。----------------------------看來真的是錢的問題,這下不知 是北環 還是南環先動工,或各動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