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愛的堅持只剩恨 wrote:
沒錢有別的方式來解...(恕刪)
仔細看了一下,覺得樓主有點不厚道,怎麼把自已個資給遮了,卻留下房東的住家呢?
另外承租日起至今,也沒有付房租。說實話,房東對你已經算是厚道了。還給你拖那麼長時間才發存證信函。
雖然明白樓主有困難,但我想~樓主也要相心比心,房東至少給你拖了半年讓你住。已經很不錯了。
多數房東大概第一個月沒付時,在第二個月就準備叫你走人了。畢竟客東或許也是靠房租生活。
我想目前來看,此存證信函已寄給你了,本身是沒什麼效果,但卻也代表房東下一步就要起訴你了。
所以建議是~好好跟房東溝通一下,先把房子還給人家,並且表示你願意還房租,但要點時間。
我想這個房東應該在你未有欺騙過他的前提之下,應該是可以溝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