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權會依照社區規約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召開,只要開會程序、參與會議人員資格相符、所有權比例與出席人數比例符合法規規定,這區權會就是有效力的,區權會所做成的決議自然也是有效力的(除非違法或是違反社區規約),社區住戶自然就有遵守的義務。況且,開票是開會程序的一環,決定議題結果的必要手段,任何住戶(包括社區委員)都沒有權力要求不要開票。
若住戶對區權會會議決議有疑問或是質疑,那就在會議結束後向主管機關,即新北市工務局公寓大廈管理科提出陳情或是訴願。若是怕公家機關掩護,那就直接到新北市地方法院向管理委員會提出告訴,而不是在區權會中直接阻撓會議程序及阻止開票。
況且一千多戶的大社區,想掌握票源?太難了,人心不一,各有各的需求,生活習慣也不相同。戶數越多的社區越容易產生無數的小團體,單一戶想運作?很難。而且還有很多被隱藏的東西,光靠一紙不完整的公文,單方面的論述,很難說誰是誰非。況且,從後面後續的爆料來看,事情沒那麼簡單吧,搞不好事實是相反的也說不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