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pmotiv wrote:
今天已經收到建商「第...(恕刪)
我昨晚也收到建設公司寄來的通知信了,
盼了很久終於要召開第一次住戶大會..
當天建設公司應該會派高層代表來與會吧..
對公設很多不滿意的地方,也終於有機會可以改善
當天真的有很多議題需要提出來討論~
目前暫時想到以下幾點...
1.每逢下大雨,1樓大廳就會積水的問題..建商要如何解決?
2.社區大門太過簡陋,既不美觀也不安全(幾乎每位住戶都在抱怨)
3.住戶信箱的規劃方式(放置處)需要再改善..
4.地下一樓的機車位如何分配?(住戶抽籤決定嗎??)
5.未來社區物業管理方式,需要16小時(請2位保全,保全做一天休息一天)
還是24小時(三班制保全),另外清潔人員聘僱時間?(配合垃圾車來的時間,每天打掃4小時?)
6.管理費及汽機車清潔費如何收費?..
7.停車場鐵捲門遙控器,每戶只配發一個真的是太少了!
是否可向建商要求每戶多配置一個遙控器?
8.明明管理員室是在A棟大門入口處,為何監視器系統卻是裝在B棟大廳櫃台?
這樣管理員到底上班時間是要坐在管理員室看顧大門?
還是要坐在B棟大廳櫃台看監視器??
我們社區的工地主任為何想法總是那麼與眾不同??
到底是資歷淺沒經驗呢?..還是根本就沒用心!!

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代表住戶已差不多都辦理交屋了!也就是建商已取得大多數的屋款,接下來的所有一切缺失修改,全憑建商的良心!因為建商只怕拿不到錢。
「第一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主要目的在選出社區管理委員,成立管委會!
所有公設的問題,屆時會由社區管委會接手來與建商點交,缺失未改善完成,切勿與建商點交,但要要求建商在一定時間內改善完畢,否則吃虧的還是住戶。所以第一屆的管理委員很重要!住戶要慎重選定!
在管理委員會尚未上軌道前,應與建商協調此段時間的保全費用及公用水電應由其支付。
建商會依建物造價(建築執照上的價格),提供一定的金額作為社區運作的公基金,此部分一定要提撥(一般會先入縣市政府的指定帳戶),否則使用執照下不來!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請各位一定要先去了解!此法條是社區大廈管理的基本法,一切的要求均不可違反此規定。
管理費的收取,該收多少,需依社區戶數及每月花費來計算(每月保全的花費是佔最大的部分),此部分要管理委員選出後,仔細計算訂定。
最後,恭禧各位新居落成!一切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