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蘋果新聞:弱勢族群福音 新北市平價租屋 學生也能住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064554/IssueID/20101226
推薦蘋果新聞:安坑 新莊副都心 南港 3建設熱點 房價動起來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078398/IssueID/20110101
板橋浮洲合宜住宅(平價住宅,青年住宅...名稱不是重點), 問題是她的定價與政策細緻度不夠...從剛開始時說15/p (99/4月)-->到公展前說18/p (99/9月)-->到主要計畫通過時說20以上/p (99/12月)-->到細部計畫審查時說:對比一河之隔的推案, 本案38/p (99/12月)也有可能前後才不到8個月, 所謂的平價就可以從15/p-->38/p難怪名字要改為"合宜價位住宅", 這樣方便政府一起加入炒房行列順便幫附近建商"墊"房價青年朋友們, 你們覺得三年後您的薪水追得上所謂"現在號稱平價住宅"的漲勢嗎?大家趕快加入炒樓的行列, 不用再工作了, 趕快找人頭比較實在!!
12/14都審大會會議記錄, 看看委員們的意見多到什麼程度, 就可以知道這個規劃案寫得多麼草率...這樣的辦事心態不就又會重蹈過往一大堆低品質國宅的慘狀嗎?現在所有壓力都進入到新北市政府啦, 接下來看看這些新上任的長官們是不是也是以同樣敷衍的心態辦事!!==========第 1 案:內政部逕為「變更板橋(浮洲地區)(配合榮民公司及其周邊地區興建合宜住宅)主要計畫案」。決 議:本案除涉及相關議題包括:交通改善後之服務水準分析、合理房價之訂定分析、綠色生態社區之規劃設計、如何結合水岸創造人工濕地提供雁鴨棲息、導入綠色運輸系統、基地土壤水質現況分析資料及將來開發時如何訂定招標須知內容等,應請規劃單位會同臺北縣政府妥為分析補充資料並納入計畫書敘明,以資完備外,其餘准照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如附錄)通過,並退請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附錄】: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內政部為落實行政院99年4月22日院臺經字第0990021410A號函核定之「健全房屋市場方案」,依據「因地因人制宜」、「溫和有效」、「健全穩定」及「社會公平」等四大原則,綜整提出相關具體措施,以適時提供合理價格之房屋,健全房屋市場,有效抑制房價高漲,案經99年4月14日行政院邀請臺北縣政府及相關單位勘選本案基地作為合宜住宅開發基地,爰辦理本變更都市計畫,建議除下列各點外,其餘照公開展覽草案通過。一、考量板橋浮洲地區係於95年配合行政院「加速推動都市更新方案」,劃設為更新地區,希望透過都市更新計畫指導,早日完成開發並帶動地區發展,以為都市更新優先示範地區,故請規劃單位詳為說明本案之發展定位及整體發展構想,期在紓解都會區高房價壓力下,同時能依原規劃意旨,促進本計畫區之健全均衡發展。二、本案臺北縣政府目前正辦理「變更板橋(浮洲地區)主要計畫(配合板橋浮洲榮工廠周邊地區都市更新計畫)專案通盤檢討」中,為避免公共投資浪費及影響該區整體發展,故請城鄉發展分署詳為說明本計畫之交通路網、公共設施及土地使用等是否與主要計畫通盤檢討相互配合並順暢銜接。三、請依「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規定標準,及計畫人口核算各項公共設施劃設面積,又本計畫區之公園用地、體育場用地、綠地、廣場用地及兒童遊樂場,面積之比例是否符合都市計畫法第45條之規定,請補充納入計畫書敘明。四、本計畫完成後將引進區外進駐人口,屆時將使該區活動人口急速增加,衍生之交通流量將使附近道路負荷急遽惡化,對該區造成嚴重之交通影響衝擊,故請提出「交通影響評估」,並說明區域性與基地內交通動線改善規劃方案及停車需求對策,納入計畫書內妥為敘明。五、請詳為補充說明本案住宅區之功能定位、基地空間配置概要(含分區計畫、配置示意、量體規模、容納人口、興建戶數、使用性質及強度、交通動線規劃、退縮建築、停車及公共開放空間等)、經營管理計畫(包括如何達成優質居住環境)等資料,納入計畫書內敘明,以為擬定細部計畫及都市設計準則之依據。六、本計畫位於大漢溪與湳仔溝接壤的狹長地帶地勢低窪平坦,故請規劃單位會同臺北縣政府針對計畫區淹水潛勢、實質環境,社經條件,災害特性及歷史,妥為制訂防災規劃目標與原則,防災資源調查確認及分析,歷史災害範圍,災害潛勢或情境模擬與風險損失評估,防救災設施需求與資源供給,及防災空間系統配置及劃設後,補充規劃並納入計畫書內作為執行之依據。七、為確保都市體質及居住環境衛生,請規劃單位會同縣政府將本計畫目前垃圾處理方式及污水下水道規劃方案於計畫書補充敘明,以為公共服務基礎設施之參據。八、為因應全球能源危機及溫室氣體效應等議題,請妥為研擬自然及景觀資源、公共設施用地及其他開放空間之綠色網路、人文景觀、大眾運輸發展模式、資源再利用等發展策略或計畫,以落實生態都市發展,並為後續都市規劃與管理之指導原則。九、為使計畫具體可行,故請詳為說明本案之開發方式,分期分區辦理之範圍、面積、開發期程及土地處分後相關監督管理單位等,補充納入計畫書內。十、實施進度及經費中有關開闢經費未包括地上物拆遷補償費用及周邊關聯性公共設施開闢經費,未盡妥適,請修正。十一、本計畫範圍內原屬區段徵收及再發展區之私有土地,日後皆規劃為學校、公園及道路等公共設施用地,故有關該私有地之處理方式,宜修正採一般徵收方式辦理外,為避免影響開發時程,前項公共設施之開闢,請臺北縣政府先行取得私有地主之土地使用同意書;另本計畫範圍內私有土地之所有權人,如無自有住宅,得優先承購本案第一期合宜住宅。十二、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又來了, 怎麼回是....地方與中央政府好歹也溝通清楚一點....到底是社會住宅? 還是合宜價位住宅?到底是只租不賣? 還是可以買斷?怎麼都市計畫土地變更都通過了, 招標書都進行政院準備發包作業,怎麼怪手都快開到家門前了.....連到底是哪種住宅, 中央和地方的說法都還不一致?白紙黑字都審大會的會議記錄是寫假的嗎?為什麼先前對政策草率不一致的擔憂,這麼快就出現了?城鄉局的基層公務員應該沒換血吧? 怎麼沒跟他的長官說清楚呢?我們浮洲居民真的這麼好騙?這麼好哄嗎?唉.....為什麼? 為什麼?
剛剛得到消息...."板橋浮洲合宜住宅規劃事宜"協調會, 由立委陳節如女士主持將邀請營建署及新北市府城鄉局出席說明時間:民國100年元月二十七日星期四下午1400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地下室第一會議室(台北市濟南路1段3-1號)聯絡電話: 02-23586046歡迎關心本案的居民朋友們撥空參加, 提出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