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ext wrote:
首先,先謝謝你!! ...(恕刪)
L 大, 失焦的討論的確是沒有再討論的必要性, 也能體會你希望大家放下爭執, 不要再口水的用心.
不過在下還是有一點小小的不同意見, 請參考.
"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看法,"事情沒有對錯",尊重就好。"
這句話的前半段是對的, 後半段就值得商榷. 如果只是在討論對一個地方的好惡, 或是自己對一個地方的價值判斷, 那的確是鐘鼎山林, 人各有志. 但是如果講的事牽涉到事實的時候, 那當然就有對錯之別. 如果有人說因為林口濕冷, 因為林口交通不便等等原因, 所以不喜歡林口, 因此覺得林口只有10萬一坪的價值. 這樣的說法絕對ok, 我也絕對尊重. 問題是, 如果是基於自己對林口的厭惡, 然後在公開的討論區斬釘截鐵的說林口就是一坪12萬以內, 超過這個價錢就是盤子, 這樣昧於事理的話就不是一句"事情沒有對錯"可以帶過.
所以我想大家無非是要A大對於他說的話要負責, 他既然可以公開的說林口大部分的案子就是12萬以內, 那要他舉一些實例出來不就是希望他可以證明他的話是對的? 還是您覺得網路上的發言, 因為大家也都不當真, 所以可以亂講一通???
恕我冒昧, 您這樣的說法, 在我看來叫做鄉愿, 就是大家都抓來打50大板, 看似公正, 其實正是姑息養奸的開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