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uyen205 wrote:民視進駐林口的那塊地... 好像也是把「校地」變成「出租用」嘛?一堆改來改去~ 要準備買房子人... 到底要不要相信旁邊寫「文小」「文中」?(恕刪) 那塊地原本是台北大學預定地, 懹疑嗎,沒錯就是早就在三峽北大特區使用多時的台北大學.林口特定區規劃早已超過40年, 很多早年的規劃早已不合時宜了.
reca001 wrote:那就蓋在空軍總部吧. 皆大歡喜不是嗎??另外大大如果這麼喜歡人口稠密的地方, 林口根本就不是你的菜, 何苦跟自己過不去, 趕緊走吧... 蓋在「空總」!可惜~ 內政部長說:「台北市只能容下500萬人!」已經超額了....「新市鎮」不該是讓大家移居來此? 趕人離開??這裡是mb01[房地產版]~ 這裡不是你的菜! 妳是走錯版了嗎? 趕緊走吧..林口到處一堆草~ 晚上不點燈的樓也很多~ 「機能」未見~ 店倒一堆~A9站一堆開價都至少在35萬起~ 憑什麼?開這個價, 在新北市其他地區可選擇的還很多咧~
ming0722 wrote:林口特定區規劃早已超過40年, 很多早年的規劃早已不合時宜了... 「民視」那塊地還是沒有「變更地目」耶~ 是「租用」吧? 而且也只是此區域一小塊角角而已~再如何「不合時宜」? 也不應該是未先確定「地目」就亂亂改吧?!
reca001 wrote:只能說大大真是順民呀. 政府放的屁可能都是香的. 相信中華民國政府會好好對待你的. 另外, 橘逾淮為枳這句成語聽過吧?? 什麼外國的好東西, 到了台灣就變調的事也不是一樁兩樁了, 所以你要當順民, 相信政府相信政府找來的專家是你的事, 至少還是很多人願意就政府決策的合理性來討論. 你都屁來屁去的~ 討論個啥屁?「台灣*中華民國政府」哪不好了? 「台灣*中華民國政府」不是你的菜!你搬出去呀?!
------------------------------------------------------------------------------------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配合鹿耳門排水系統(學甲寮排水及土城子一之二排水)整治工程)案」、「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有關縣立台北大學用地)(部分文大用地為住宅區、產業專用區及..都市計畫組發布日期:2008-06-10聯絡人:陳興隆 組長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林口特定區計畫之文大三用地原係88年2月12日發布實施之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有關縣立台北大學用地)案中由第二種住宅區、第五種住宅區及道路用地變更為大學用地(面積10.45公頃),惟經時空環境變遷,目前該大學用地已無使用需求,為避免土地閒置,經台北縣政府檢討後,考量該地區未來產業發展需求,擬調整土地使用提供產業發展用地,爰辦理本案「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有關縣立台北大學用地)(部分文大用地為住宅區、產業專用區及道路)案」,擬變更文大用地為第二種住宅區(2.36公頃)、產業專用區(6.18公頃)、公園用地(1.64公頃)及綠地用地(0.27公頃),本案變更範圍內土地權屬包括台北縣、台北市、林口鄉公所及部分私有土地,本案因考量為同時解決林口鄉公所於該地區有關原市地重劃耕地三七五租約補償,及台北縣政府與台北市政府涉及土地訴訟和解而回復返還所有權土地問題,故有部分土地檢討變更為住宅區,以利後續處理作業,其餘土地則變更為產業專用區、公園及綠地用地。本計畫案經本部都委會審議通過後,對於台北縣政府後續推動籌設產業專用區,創造林口地區高附加價值產業群聚效應,並結合與都市機能互補的產業與地方特色產業發展,均具有正面積極之效益。內政部營建署文大三變更會議記錄內政部營建署的會議記錄貼給你看,你不會自己去找嗎?整天在那邊質疑,民視招標案有沒有變更地目,自己做點功課吧還有國有土地超過500坪禁止買賣,只能租用、設定地上權,民視想買土地受到法規限制不能買,你不會連這個基本常識都不知道吧。現在選手村依內政部解釋就是違反國有土地超過500坪買賣的規定,國宅處在年底廢除,營建署要併入交通暨建設部,除了政府興建國宅才適法,但是國宅條例已於88年廢除,現在沒有法律可以蓋國宅,上次貼的公文你沒看清楚嗎?
林口胖胖 wrote:內政部營建署的會議記錄貼給你看,你不會自己去找嗎?整天在那邊質疑,民視招標案有沒有變更地目,自己做點功課吧 嗨~ 好久不見~ 還是胖大厲害! 你就是要來炫耀~ 你有做功課嘛! 給你一個!看來沒做功課的不只我喔~
還有糾正你嚴重的語病。內政部長李鴻源曾發言表示,大台北地區僅能承載500萬人,現在有800萬人擠在這裡,將造成許多問題,嚴重的淹水即為其中之一你發言為"可惜~ 內政部長說:「台北市只能容下500萬人!」已經超額了..",這兩個差很大依你的語病可以衍伸為現在台北市有260萬人口,還可以讓240萬人居住,當然可以容納選手村的一萬兩千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