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才建好 門前6公尺又蓋公寓,哈哈,建商因小失大!


lk4415 wrote:
看這個建案,只能說”...(恕刪)

在大樓前蓋5樓公寓,這搬進去住是敗家敗定,
風水學上最忌諱這.

該建案原名「爾灣」,今年初改名「仰大湖」,由茂德機構旗下中德建設投資興建。基地位於明峰街、湖前街口,面積一千七百坪,總戶數一百四十二戶,分為七十坪、八十坪、九十坪,高樓層有一百五十坪至一百八十坪的豪宅,每坪開價四十萬元至五十萬元。

很多人都小看建商增加容積率的方法,從以上資料得知以土地1700坪總戶數142平均一戶80坪來算容積率就高達668%((142*80)/1700=668%),

買下花7500萬買50坪可蓋334坪,平均一坪土地成本22萬多,7500/334=22.45
再加一坪8萬的建築成本,一坪總成本30萬多,假設建商一坪平均賣37.5萬,毛利大約有2成








得分後衛 wrote:
請不要用似是而非的發...(恕刪)

john2yliu2 wrote:
該建案原名「爾灣」,今年初改名「仰大湖」,由茂德機構旗下中德建設投資興建。基地位於明峰街、湖前街口,面積一千七百坪,總戶數一百四十二戶,分為七十坪、八十坪、九十坪,高樓層有一百五十坪至一百八十坪的豪宅,每坪開價四十萬元至五十萬元。

很多人都小看建商增加容積率的方法,從以上資料得知以土地1700坪總戶數142平均一戶80坪來算容積率就高達668%((142*80)/1700=668%),


你的算法是錯誤的,
可銷坪數不等於容積坪數。

總戶數142平均一戶80坪,總可銷坪數為11360坪,
容積坪則大約為七千多坪,
七千多坪除以土地坪數1700坪,
容積大約是四百多,而不是668%

那我換個說法好了,土地1700坪可創造總可銷坪11360坪,11360/1700=668%
那再買50坪應該也可以增加334坪的可銷坪數才對啊!



dulinsu wrote:
你的算法是錯誤的,
...(恕刪)
john2yliu2 wrote:
那我換個說法好了,土地1700坪可創造總可銷坪11360坪,11360/1700=668%
那再買50坪應該也可以增加334坪的可銷坪數才對啊!


理論上如此,但成本計算可能與你上述所寫的有所差異。
其一,台北盆地內的汐止,蓋24樓大樓的建築設計加上營造等成本,應在每坪八萬以上。
其二,法定容積240%的地,要蓋到四百多的容積(也就是50坪得土地,想蓋到334坪的可銷坪數),得花些成本(例如購買容積移轉、容積獎勵等成本)。
其三,對於建商而言,還有銷售時的行銷廣告成本等管銷費用(例如代銷成本),也須計算於總成本之中。

上述三類成本,加上每建坪得負擔二十幾萬的土地成本後,對於建商應是無利可圖,
因此建商沒有以7500萬購買這塊50坪的土地。

lk4415 wrote:

我看了23,24,25樓層的發言,我認為是24樓的發言比較正確.我如果是”建”商中德建設,買下公寓起造人王先生的持有的土地,不會像第一個圖一樣,仍然維持A,B,C三棟建築,用原本王姓地主的地基來蓋公寓,不符合經濟效益!
就像24樓說的綜效,中德建設1700坪納入王姓地主的土地,重新設計,最簡單方式為B,C棟不變,A棟往明峰街延伸(請看下圖),我估計A棟每層如果只增加20坪,20坪X24樓X(開價40~50萬用40萬算/坪-建築成本8萬)=15360萬,減去王姓地主假使土地是50坪X賣給建商159萬/坪=7950萬,建商還賺7410萬,這還不包括增加的停車位金額!


這個算法錯誤,
理由我於樓上前幾篇留言已說明。

小弟我剛好住在附近

撇開誰對誰錯的問題

這塊地在收購初期就已經問題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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