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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g0532 wrote:
我的經驗是1) 不透...(恕刪)
我經驗剛好相反, 當初自售價格開偏高, 給簽一般約, 但仲介似乎沒信心賣掉, 遲無帶看下文, 簽完約後就無聲無息了~ 我認為自售+簽一般約, 可增加曝光度, 客人兩邊都能看到廣告, 且開價一樣, 當然他們一定選擇找屋主談, 也能吸引出價高的買家, 自己也順利賣掉了, 議價幅度沒超過10%! 只是沒仲介的話, 代書功能更為重要了! 要慎選 !
另外開價是種心理藝術, 先參考同區開價以及成交行情, 太高孤芳自賞很難賣, 太低擺明自己房屋有瑕疵, 買方也會用力砍價! 我個人經驗是合理的開價有助加速成交機會, 也較能吸引明理的客人, 雙方交易爽快又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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