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vil413 wrote:新北市公寓大廈主管...(恕刪) 不管任何決議 區分所有權人意見必須要尊重如果這管委會已經被區分所有權人否決了他們還是強制執行 管理事務 到工務局去說我代表所有人這樣的人 可以信任嗎?不然 我們兩邊都聯屬一下 妳們找1/5區權人去簽名 支持妳們開票 (不要告訴我妳們只能找到26位聯署, 每戶一票就當選的笑話)如果這點都做不到?? 憑甚麼 否決大家的意見??
笑掉人家大牙了,當天有兩個議題一是是否同意漲價,二是選出下屆管委,你現在直接把第一個議題的票拿來當第二個議題的票數?這樣對?超過半住戶投的票開票為什麼要聯署?你有辦法去找半數住戶同意票把這些人罷免掉阿我看看有那個議員跳出來挺你們,這代表我可以在開票當天帶人去投開票所阻止開票...
meimeisheep wrote:是2/3以上對現有...(恕刪) 我幫你補充,當天有兩個議題,一是同不同意漲價,不同意佔大部分,二是選下屆委員,你直接把第一個議題的票當成第二個議題的票,然後要求不准開票,那以後總統選舉就先開投公投的票,公投的票不通過下面的票全部不用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