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同意戶超過8成,但合建契約不能一式二份

我還沒看過合約不能一式二份的....
一式二份.是要確保合約內容一樣..不會被任一方隨意變更.~!!

只有一份..還不能拍照...建商取得您的簽字之後~其他頁面被抽換掉或增訂條款
你無從得知.~

光這一點...我就不會簽字.!!
kcw wrote:
大樓社區土地不都是持(恕刪)

就不是社區以前的老公寓同一個建商一起蓋的
shenhung wrote:
我還沒看過合約不能一(恕刪)


我也是這麼覺得萬一到時候上了法院他說他那份掉了,用我這一份我不就啞巴吃黃蓮,因為合約就是一式兩份
台灣就是太多釘子戶,貪心的條件,建商也不是吃素的!勞神費力⋯⋯這條路很長很久很難走
大大您沒看新聞嗎?

張O晶租屋合約也是只有一式一份
對租客合約也是給看給簽不給拍
更何況合約還是完全無騎縫章
出了問題上法院
租客全都敗訴
al pipi wrote:
就不是社區以前的老公(恕刪)


你說,土地是同一個地號,但所有權人一百多人
就跟現在社區一樣啊
一個地號多人持分啊

現在集合式住宅都如此
又不是獨棟透天
(有的獨棟透天社區或許土地也是共有的)
gh1234566 wrote:
台灣就是太多釘子戶,(恕刪)


個人認為主要是建商賺太多
屋主提出的價合不合理很難說

簡單做了一下功課,現行法規好像是..
協議合建需要100%所有權人同意
而80%同意只能做權利變換
gh1234566 wrote:
台灣就是太多釘子戶,...(恕刪)

1樓五五分,條件很好嗎?講好內容,合約本來就是要這樣打要求合約打正確就是釘子戶嗎?連個設計圖都沒有看到,談好的連合約都不能一式兩份?所以你都是這樣子簽約的?對不起我懂法律做不到
kcw wrote:
你說,土地是同一個地...(恕刪)


原來是這樣我不懂, 因為我們周邊的房子土地都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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