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沒看過合約不能一式二份的....一式二份.是要確保合約內容一樣..不會被任一方隨意變更.~!!只有一份..還不能拍照...建商取得您的簽字之後~其他頁面被抽換掉或增訂條款你無從得知.~光這一點...我就不會簽字.!!
al pipi wrote:就不是社區以前的老公(恕刪) 你說,土地是同一個地號,但所有權人一百多人就跟現在社區一樣啊一個地號多人持分啊現在集合式住宅都如此又不是獨棟透天(有的獨棟透天社區或許土地也是共有的)
gh1234566 wrote:台灣就是太多釘子戶,(恕刪) 個人認為主要是建商賺太多屋主提出的價合不合理很難說簡單做了一下功課,現行法規好像是..協議合建需要100%所有權人同意而80%同意只能做權利變換
gh1234566 wrote:台灣就是太多釘子戶,...(恕刪) 1樓五五分,條件很好嗎?講好內容,合約本來就是要這樣打要求合約打正確就是釘子戶嗎?連個設計圖都沒有看到,談好的連合約都不能一式兩份?所以你都是這樣子簽約的?對不起我懂法律做不到